分红保险的一大吸引力是除了具有保障回报外,还有一定的分红回报。不过这个分红回报虽然有预期,但并不确定。因为根据保监会2009年年初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外,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
据了解,分红水平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有着直接关系,保险公司与客户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分享经营成果。分红保险的红利是保单所有人从保险公司可分配盈余中分享到的金额。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且有分红为零的可能性。
在计算分红保险的收益率时,保险公司不一定以投保人缴纳的保费为计算基础,它可能是保险公司在扣除了保险公司的开支、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等初始费用后,再按照相应的利率去计算分红收益的。同时,投保人不能简单地从保险公司给予的收益数字来判断这款分红保险的收益水平。如,保险公司在表述收益率时,可以用单利的方式表述,也可能用复利的方式表述。复利存在利滚利的特性,因此,即便复利看起来的数字比较小,但多年以后,复利累计的收益可能会超过一开始高于复利的单利收益。
此外,如果保险公司以年缴费来计算分红保险的收益率,投保人也要小心计算收益了。如一款10年期的分红保险,年缴保费1万元,承诺每年将返还年缴保费8%。投保人可能觉得这款产品的收益高,但是其返还的金额每年都是固定的,也就是800元。这也就是说,随着缴纳期限越来越长,投保人的收益率实际上是越来越低的,到了第十年,其收益率仅仅只有0.8%。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外,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而在计算分红保险的收益率时,保险公司不一定以投保人缴纳的保费为计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