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申请书之申请人的填写
A、一般情况下,包括门诊医疗,住院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其申请人应为被保险人本人。
B、若被保险人身故,申请人应为指定受益人,如未指定受益人则为法定继承人。
C、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未成年人,申请人应为其法定监护人。
D、权利人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有权利人(委托人)和代理人签名认可、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明。
保险理赔申请书之注意事项
(1)理赔通知送达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应填写清楚无误。
(2)在申请人签章处签名,若理赔金要求划入单位帐户,则申请人签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3)事故经过必须填写完整,真实。
(4)如被保险人身故,未指定受益人时,需有法定继承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保险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保险人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在书写保险理赔申请书时,理赔通知送达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应填写清楚无误。此外,事故经过必须填写完整、真实,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