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理财:担保方托底
昨日,中信银行方面向媒体人证实,“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成长系列5号3期”产品资金确为投向酒钢宏兴定增股票。“银行在设计与研发产品阶段考虑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引入外部担保公司。在产品说明书中也明确,该产品还款来源不仅包括标的股票的股权收益权解禁后变现的收入,还包括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实现的收入。”银行方面还表示,提前终止上述计划,也是根据市场情况择时退出,使得该理财产品得以按产品说明书测算的收益率足额兑付。
上述回应表明,不存在理财产品亏损由银行“买单”的情况。而该产品之所以能够完成预测收益率,系外部担保公司为其“托底”。这不是个小数目。从上述表述看,抛售发生于解禁后,8亿元规模的理财产品势必折损严重。正如本报此前所分析的,无论是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还是大宗交易转让,较之于3.71元/股的认购价,其亏损都在40%以上,对应的亏损额在3亿以上。
而且,理论上,担保公司还可以拥有追偿的权利。据了解,上述理财计划通过某家信托公司参与投资,但比对定增股东榜,却找不到同该信托公司对应的认购方。因此,这份理财计划很可能同其他资金“汇合”参与了定增,最终体现的主体已经发生变化。
既然不排除计划之外还有计划,自然也不排除担保之外存在担保。那么,为“5号3期”填补亏损的担保方,是否真是最后的“买单人”,还是背后另有其人?
华融4号:神秘的C份额
中信5号3期产品的投资者还是幸运的。持有6.5亿股的“华融分级固利4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为前者的3倍,下月将到期,其资产托管者为工商银行,参与者包括了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接近24.4亿的规模中,包括了21.2亿的A份额和3.2亿的B份额,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5%和5.5%, B 份额为A 份额的本金和收益提供担保。
显然,该计划面临着更为严峻的考验。媒体人注意到,早在设计之初,该产品已预设了“保险”条款,后面也藏着一个神秘莫测的兜底人。
媒体人掌握的说明书显示,该产品条款中设置了一个C份额——在计划存续的最后4个月内,如果预期的收益率无法实现,管理人可发行特定的C份额,其收益分配在A、B份额之后。而且,C份额的认购者是在A、B两份额之外的投资者,按照1元/份的价格予以认购,最低认购金额“应保证集合计划终止清算时A、B份额各自实现固定的预期收益率。”显然,这位C份额的认购方,就是变相为A、B份额的投资人提供了“保底”。
种种迹象显示,触发C份额发行的时机已经成熟。但据公开资料,C份额发行目前尚未启动。而这个强大的C份额认购方,又会是谁?
酒钢集团民生加银齐澄清
作为关键的当事人,酒钢宏兴的大股东酒钢集团和民生加银如何解释?
今日,酒钢宏兴针对媒体发布了澄清公告。酒钢集团和民生加银表示,两方都接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并提供了书面回复,酒钢集团澄清与举牌的民生加银3号计划无关联关系。
酒钢集团表示,其作为公司大股东,未认购或参与民生加银3号资产管理计划,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3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民生加银基金也表示,民生资管战略投资3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唯一认购人是民生加银资管酒泉钢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之委托人与酒钢宏兴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单一认购对象间接持有酒钢宏兴股份超过5%的情形。
简单的划清界限无法解开谜局。在公告中,酒钢集团并未就将公司17.12亿股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缘由做出说明。同时,民生加银方面对“酒泉钢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情况也未做进一步披露。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据调查,“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成长系列5号3期”产品资金确为投向酒钢宏兴定增股票。但它不存在理财产品亏损由银行“买单”的情况。酒钢宏兴针也对媒体发布了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