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情况说明中,关于支持金融稳定和改革部分称:“中方将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包括出台银行处置条例。”
不久前,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人民银行作为利率的主管单位,显然需要有自己内部的工作时间表。这个时间表依靠各种外汇条件、国际国内经济,但央行当前依然认为两年内应该可以实现利率市场化,并争取尽早实现。此前,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周小川首次提到存款利率市场化时间表:“存款利率放开肯定是在计划之中。我个人认为,很可能在最近一两年就能够实现。”
市场将其解读为利率市场化的加速推进。实际上,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基本实现银行间同业市场利率市场化、贷款利率市场化,存款利率仍然被管制,央行多次表示,未来将会逐步放开存款利率。
通常,利率市场化的基本路径为: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在推进过程中,也会适时引入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应该先行于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直接冲击银行的其他收益,有些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受损厉害,必然会被淘汰,需要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理论上,存款保险应当先行。”平安证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石磊向《第一财经日报》新闻媒体者表示。
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新闻媒体者采访时称,利率市场化应具备加强与利率市场化配套的基础建设。他认为,资金的价格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需要环境的铺垫,比如存款保险制度,“前段时间,银监会推出的存贷比制度优化实际也为存保制度推出做了铺垫。”
周小川曾表示:“一旦利率市场化放开,将对商业银行形成较大的市场压力。”
实际上,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自由利率环境下,小银行将被迫以更高的存款利率揽储,资产负债表里的资产会承担更多风险。一旦储户认为有违约风险,小银行的信贷和久期风险很可能会上升并导致挤兑。为避免风险扩散至更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早日推出具有必要性。
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新闻媒体者采访时也承认,存款保险制度的缺失已拖延了其他改革的开展,比如利率管制的放松和资本账户开放。朱宁认为,发达国家实行量化宽松对存款保险制度推出有一定影响。同时,存款保险制度尚未推出也反映了央行利率市场化时间表还不够明确,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等改革排序还在博弈中。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下半年,一系列金融改革有望继续平稳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很快推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破产退出机制有望出台;试点商业银行直接向非金融企业、居民发行大额存单;资本和金融账户将针对性地、有节奏地有序推进等。”连平对本报新闻媒体者表示。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尤显突出。存款保险制度的缺失,会对存款利率管制的进一步解除形成阻碍。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