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寿险分公司根据要求,摸底自查及报告新增内容涉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方面,增加通过该渠道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通过该渠道进行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通过该渠道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专业中介机构销售误导引发退保的情况;与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业务资金来往的银行账户情况(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涉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方面,通过该渠道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通过该渠道进行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通过该渠道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银行等金融类(含邮政)兼业渠道销售误导引发退保的情况;与兼业代理机构保险业务资金来往的银行账户情况。涉及营销员方面,通过营销员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通过营销员进行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 通过营销员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营销员销售误导和由此引发退保的情况;营销员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的情况;营销员销售非保险类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30 人以上营销团队借保险名义相互借贷、自买单等情况;与营销员保险业务资金来往的银行账户情况。
太平洋寿险分公司要求全辖各机构、各相关条线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对照上述情形逐项重新报告,做到不缺项,不漏项。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各中心支公司、分公司各部室按照上述新增内容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摸底自查工作,务必全面如实反映重要情况,将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管部门要求着力反映的情况、问题和风险上来,有多少就实事求是地反映多少,做到无顾虑、无保留、无遗漏。揭示突出问题,摸排主要风险,真实完整报送相关数据,不得敷衍塞责、走过场,不得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得弄虚作假。
太平洋寿险分公司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强调对在摸底数中作中主动揭示问题、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并有效整改的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在《保险法》框架内不予追究。对在摸底数中作中自查不认真、未按监管要求按时报送材料,或弄虚作假、隐报瞒报虚报的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据《保险法》第172条规定,对保险中介机构给予吊销业务许可证、对保险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处罚;依据《保险法》第173条规定,对这些机构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处罚。保监会将组织全国保险监管力量,重点抽查自查反映不充分的机构,一经查实情况不符或在日后检查中查实存在问题的,按上述追责。
严格时间进度要求,按照《河北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实行条线负责制,分公司各条线、各中心支公司要切实各负其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影响自查工作进度的,河北保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太平洋寿险分公司根据要求,摸底自查及报告新增内容涉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方面。此外,还要求全辖各机构、各相关条线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