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近日来到首家农民工“医保”医院——北京长峰医院,为河南省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定点医院揭牌。今后,这家医院可以为信阳市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京农民工提供免费挂号、优惠检查、平价手术等基本诊疗服务。同时,设在医院的信阳“新农合”驻京办事处,在治疗完成后现场为农民工报销部分医疗费。首家农民工医保医院的设立,不仅是“新农合”政策的创新之举,而且是一条能够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参合难、报销难、看病贵等问题的有效途径。
信阳设立外建定点医疗机构这一新的尝试,不仅仅解决了信阳农民工的看病问题,而且使党中央提出的“新农合”制度得到了更有效的实施。这种被徐光春称为带“新农合”进城的新模式,虽然目前尚谈不上彻底解决农民工就医难问题,但其做法符合实际,也带有一定的发展方向,对于各地解决农民工就医问题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启示一,农民工输出省份可以借鉴河南省的这一做法,设立外建定点医疗机构,使分散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农民工均能真正享受到“新农合”的实惠。
启示二,劳务输入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配合,使农民工能够在打工地得到实际的医疗保障。目前,河南省正在与北京市卫生和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合作,在北京设立第二家定点“医保”的农民工医院。劳务输入地的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可能为农民工服好务、维好权,这也是地方政府回馈农民工对当地无私奉献的社会责任。
启示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城”的这一全新的服务模式,若要搞得更好,还需政府官员充分关注农民工的心声,保持与农民工良好的沟通渠道,才能及时解决农民工的困难。当然,农民工自身也应积极参与“新农合”工作,多向有关部门反映其中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自身的希望和建议。
实际上,各地“新农合”工作还有不少困难与问题亟待解决。笔者在一些农村了解到,“新农合”在一些细节上的考虑不到位或政策上的不配套,妨碍了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服务。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多数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农民报销,有的地方一个县只有一个农民合作医疗办公室,乡镇多数由卫生院分管院长或医生“代劳”,常常影响农民及时报销。笔者到苏北某乡镇时,有农民反映,有时跑几十里路到镇医院去报销,连去三五趟找不到人的事常有。因此,农民盼望在每个乡镇能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报销问题。
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由于“新农合”必须解决的问题依然很多,因此,发展“新农合”,有关部门尚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使更多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要进一步简化就医和报销手续,使广大农民能够就近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要确保药品质量和医药价格的合理性。只有如此,农民的就医环境才能得到明显改善,疾病经济负担也可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才能得到有效缓解。
发展“新农合”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好事情就应该努力去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