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的生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的,发生意外有时是无法避免的,只有在意外发生后想方设法减轻损失,这才是最主要的。因此,一份人身交通意外保险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也可以让自己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人身交通意外保险之具体案例
在外打工的张先生,在下雨天出行时,发生交通意外死亡,这给他的家人不仅带来的是悲痛,还有经济上的损失。幸亏张先生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险,使家人及时得到了赔偿,减轻了一些负担。可见,投保意外保险多么重要,这受益的不仅是自己还有家人。
人身交通意外保险之定义
为了出现交通意外死亡时,能减少损失,需要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投保人身意外保险时还要注意一些标准,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此标准依法给予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的补偿。还有特别注意的是,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明确了这些,投保显显时,才能减少损失。
人身交通意外保险之投保要针对性选择
火车意外险:投保金额为3元,保险金额30万元/人,对旅客乘列车期间发生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烧伤最高给付保险金28万元,对发生的意外医疗费用最高给付2万元。商业保险存在投保年龄的限制,并非全民覆盖,市民在购买时应多加注意。
汽车投保:金额为2元,被保险人搭乘约定的班车期间发生意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2万元(扣除已从保险金额中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飞机投保:金额为20元,在保险期间内,若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当事公司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40万元,保险责任终止。
人身交通意外保险之投保时需谨慎
一、市民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递交保险合同条款,出具该险种的保险条款,并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定义及其所有的免责条款等,向投保人进行说明,否则,被告免责之说辞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由于意外险合同条款相对比较简单,保险利益也简洁明了,保费较为低廉,因此购买流程并不复杂。除了传统的代理人渠道之外,网络销售方式也开始逐渐流行。投保时,可以选择一些短期的、功能单一的意外险,如保障内容简单、保费低廉、条款清晰的旅游意外险等,可以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去购买,注意保存好相关记录。
三、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警察局、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并保留存根,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的砝码。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借助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详细说明和证据,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
四、谨防购到“手撕”保单。保监会明令禁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险。所谓撕票方式出据的保单,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印制在撕票式保险凭证上,但无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销售时也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保险单。例如,随汽车票、火车票、公园门票一起出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投保人在支付保费的同时一定要拿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正规保单,确保保障责任正式生效。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投保人身交通意外保险,消费者要有一定的标准,选定合适的度,争取花最少的钱,获取最大的受益。在此,提醒一下广大消费者们,在消费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购,切勿盲目投保。
人身交通意外保险之具体案例
在外打工的张先生,在下雨天出行时,发生交通意外死亡,这给他的家人不仅带来的是悲痛,还有经济上的损失。幸亏张先生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险,使家人及时得到了赔偿,减轻了一些负担。可见,投保意外保险多么重要,这受益的不仅是自己还有家人。
人身交通意外保险之定义
为了出现交通意外死亡时,能减少损失,需要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投保人身意外保险时还要注意一些标准,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此标准依法给予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的补偿。还有特别注意的是,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明确了这些,投保显显时,才能减少损失。
人身交通意外保险之投保要针对性选择
火车意外险:投保金额为3元,保险金额30万元/人,对旅客乘列车期间发生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烧伤最高给付保险金28万元,对发生的意外医疗费用最高给付2万元。商业保险存在投保年龄的限制,并非全民覆盖,市民在购买时应多加注意。
汽车投保:金额为2元,被保险人搭乘约定的班车期间发生意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2万元(扣除已从保险金额中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飞机投保:金额为20元,在保险期间内,若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当事公司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40万元,保险责任终止。
人身交通意外保险之投保时需谨慎
一、市民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递交保险合同条款,出具该险种的保险条款,并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定义及其所有的免责条款等,向投保人进行说明,否则,被告免责之说辞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由于意外险合同条款相对比较简单,保险利益也简洁明了,保费较为低廉,因此购买流程并不复杂。除了传统的代理人渠道之外,网络销售方式也开始逐渐流行。投保时,可以选择一些短期的、功能单一的意外险,如保障内容简单、保费低廉、条款清晰的旅游意外险等,可以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去购买,注意保存好相关记录。
三、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警察局、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并保留存根,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的砝码。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借助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详细说明和证据,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
四、谨防购到“手撕”保单。保监会明令禁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险。所谓撕票方式出据的保单,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印制在撕票式保险凭证上,但无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销售时也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保险单。例如,随汽车票、火车票、公园门票一起出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投保人在支付保费的同时一定要拿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正规保单,确保保障责任正式生效。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投保人身交通意外保险,消费者要有一定的标准,选定合适的度,争取花最少的钱,获取最大的受益。在此,提醒一下广大消费者们,在消费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购,切勿盲目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