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扩大车险条款费率自主权
在近日召开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第25届全国机动车辆保险人联席会议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明确表态,商业车险改革应坚持市场化方向,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制定权交给保险公司,把对商业车险产品和服务的选择权交给市场。
如今“返保费”、“赠礼品”等形式的车险价格暗战在电商平台上并不少见。业内人士一度担忧,在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开启之初,若个别险企趁势推出低价位产品引发 “价格战”升级,将使本身承保利润不佳的车险行业,盈利空间进一步收窄。“改革不是简单放开管制,市场化也不是自由化。”陈文辉指出,对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保监会将坚持“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不仅要建立对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拟订和执行情况的回溯分析和动态调整机制,还要不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以刚性的资本约束和严格的制度执行保证商业车险改革的顺利实施。
“事实上,商业车险费率下降的空间已经不大。”某外资财险公司的刘先生认为,“与传统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不同,商业车险市场竞争已经近于白热化,即使具备规模优势的上市财险公司,在费率上突破空间也已经不大。”目前车险市场占国内整个财险保费收入比重仍超过七成,年增千亿的市场空间吸引财险公司积极布局,由于承保盈利不佳,多数险企只有主动陷入“抢占市场”的粗放式增长困境。
逐步把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制定权和选择权交给市场,按照监管层的思路,改革的原则之一是为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引导保险公司在价格、服务、品牌、管理、渠道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竞争。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使商业车险的保障范围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预期,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了解,以“零整比”为依据的“车型定价”模式是此次改革的主基调。改革后,“车损险”将根据不同车型进行差异化定价;现行的车损险费率体系中缺少重要的车型风险因素,仅与座位数、车龄、新车购置价因素相关,折射出车险的收费标准与风险程度的不匹配。4月1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零整比”报告显示,不同汽车品牌、车型之间的维修价格差异较大,在现有条件下更大程度的提升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创新”车险条款离不开大数据支持
信息不对称应当由市场化方式来解决。有数据显示,近80%的不出险的“好车主”的保费,用于支付赔偿了20%左右的常常出险的车主。有业内人士指出,费改后好车主的保费将被降下来,因为这一部分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对保险公司来说,可能是100%的利润。事实上,除了车型数据,在大数据时代,还有更多的数据可以加入定价参考的因素之中。根据最新进度安排,车险费改的实施将“分步走”。在条款方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制定并不断丰富、完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提供行业标准供保险公司参考使用。同时,保监会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创新型商业车险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创新条款的制定基于保险公司自己搜集的数据。”车险无忧CEO帅勇表示,“通过细化指标,我们发现一辆车里可以用于车险定价的因子多达270余项,其中包括行驶里程、驾车时间、油耗、驾驶平均时速、行驶的轨迹是否固定、行驶的道路是不是危险高发路段、每百公里的急转弯、急刹车、急加速的次数等。”车险定价突破的关键在于丰富的数据来源。“韬睿惠悦做过一个叫DriveAbility的项目,经过大数据分析驾驶行为的最优10%的车主,和最差10%的车主的赔付率的差异超过10倍。”帅勇认为,车险费率化后,车险定价的因子将实现从“车”到“人”的转变。未来分析车主驾驶行为的数据大致来自汽车理赔数据、汽车交通违法数据、汽车车主驾驶数据。数据积累不足仍然是目前费改政策落地实施的最大难题,但值得关注的是,保险行业协会、中保协、保险公司以及第三方机构等相关方目前都在着手积极应对。以“车型定价”的数据缺失为例,目前,车型名称在我国并没有统一的编制标准或命名规则,比如同一车型在登记、制造、承保层面名称各异,这导致保险精算无法准确测算其风险等级,车型定价便无从谈起。近日有消息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正着手开展“车型名称标准数据库”的建设,在全行业层面统一车型名称,研究分车型风险等级,为车型定价提供技术条件,推动改革落地实施。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中保协与公安部正在做对接,将在交通违章等数据方面服务于保险公司,给予数据支持。对险企来说,车险费改意味着可以根据自身数据积累情况和数据分析能力,自主决定核保系数的选择和使用等。据了解,也有一些财险公司与第三方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利用互联网公司的数据优势弥补不足。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商业车险改革应坚持市场化方向,逐步扩大车险条款费率自主权。此外,除了车型数据,还有更多的数据可以加入车险定价参考的因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