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是每个家庭必需的。因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危险是时刻存在的。通过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用少量的支出,可以保障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损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保险将事故对家庭的冲击减少到最低限度,增强家庭防范危险的能力。
一、如何确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
投保人在确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时,应了解可保财产和不可保财产的区别,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承保,投保人还应充分了解不同财产所面临的风险,有选择的加保附加险,这样才能合理的确定保险金额,制定有效的家庭财产保险计划。
二、家庭财产保险的不保财产范围
1、货币、票证、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2、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日常生活所必须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4、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5、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6、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7、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不属于保险财产范围内的其他财产。
三、投保人可以重复保险吗?
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个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期间就同一保险责任,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中,一般对保险赔偿总额有所限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重复保险时,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情况通知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