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社保补贴政策,即截止2011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要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申请社保补贴人员须是西安市城镇户籍,且档案在我中心托管。
一、“4050”社保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及条件
1、大龄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持残疾证者);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失去土地的人员(初次交费距法定退休年龄满10年以上);
6、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7、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4050”社保补贴的时限
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对于符合往年补贴条件但未及时申请人员,按照往年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三、“4050”社保补贴的标准
2011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金额为其实际缴纳金额的2/3。(医疗保险不含8元大额,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分,金额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本人确认)
四、申请“4050”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包括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五、申请“4050”社保补贴的程序
1、2011年首次申请享受人员,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将卡号准确填写在材料右上方。并持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前台(分部)工作人员将盖章后的资料按《申请表》、《养老医疗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顺序,一式二份分开装订。查验享受资格及票据原件、并在申请材料及票据原件上填写补贴金额,加盖条章及私章。交予申请人并同申请人确认相关信息。
2、享受过2009年、2010年“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由本人到档案托管机构申领、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将卡号准确填写在材料右上方。同时附养老和医疗缴费票据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交给工作人员查验享受资格、审核票据原件、并在申请材料及票据原件上填写补贴金额,加盖条章及私章。交予申请人并同申请人确认相关信息。
3、根据文件精神,我中心2011年度“4050”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有序展开。
2011年11月1日——11月15日为发表及宣传阶段,集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011年11月16日——11月30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09年、2010年首次申请的续办申请材料。
2011年12月1日——12月15日为新办阶段,集中受理2011年度新增人员申请。
2011年12月15日——12月30日为特殊问题处理阶段,集中受理补办往年、首次享受离退休不足五年人员、2011年度退休人员的申请材料。
全年申请受理工作12月31日结束,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到本人档案托管部门进行申报。
慧择提示:以上对“4050”社保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时限、补贴标准、需提供的材料以及申请的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讲解。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