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出险后需要维修和理赔怎么办?在传统模式下,车主将车开到4S店或修理厂等第三方机构,定损、维修以及向保险公司理赔都由第三方代理,车辆修好后车主开走就可以了。而从7月1日起,四川省新出险的汽车理赔案将实施新模式,保险公司必须将赔款全额转账到被保险人实名账户,4S店或修理厂代领赔款必须经过严格的委托程序。
车主李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她的车去年发生过一起小事故,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她全权委托给修理厂进行定损、维修和理赔,汽车修好后她直接开走了。表面看来一切顺利,但今年在续保时,李女士被保险公司告知保费大幅上涨,李女士不解,保险公司表示由于去年她出险次数多,风险太大,并且这些出险及理赔记录在查询系统中都有记录。经过深入了解,李女士才知道自己的车被修理厂恶意利用制造假交通事故,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当了骗保工具。不少车主只知道车辆出险后保费要上涨,但是对具体的上涨标准、出险次数与上涨幅度的关系并不清楚。“保险公司告诉我们要交多少保费我们按照金额交就行了。”
为何个别4S店或修理厂可以制造假事故,多次报案、恶意骗保?其中一个必须直视的原因即,车险理赔全权由第三方机构代理,保险公司的赔款也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缺少了车主或者被保险人的介入和监督。除了恶意骗保,也有4S店或修理厂给车辆小事故的定损金额高,实际维修费用低,而这些赔款直接流进了4S店或修理厂个别人的腰包。
对此,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发布《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实务规程及自律约定(修订案)》规定,保险公司的车险赔款应当转账支付至被保险人(或责任保险第三者)的同名银行账户。不得将车险赔款转账至汽车维修单位(特约维修站、综合性修理厂、汽车美容店等)以及汽车销售企业、代理公司、经纪公司、担保公司等。若第三方机构要代领赔款,必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财险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黄旭东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推出这一新政策能有效规范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赔款支付行为,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被保险人(或有关责任保险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避免第三方机构恶意骗保、隐瞒真实出险次数等的情况。同时,这也是履行反洗钱义务,确保被保险人资金安全,防止金融诈骗犯罪的必要措施。
而针对很多车主担心的流程改变会不会很麻烦,或者保险公司赔款若不能及时到位,自己必须先行垫付修车费给4S店或修理厂等问题,黄旭东表示,通过一系列配套措施,车主的担心将不存在。
首先,从报案理赔流程上看,与原有的流程相比,新政实施后,车主只需要增加一次自己接收保险公司赔款再将赔款支付给4S店或修理厂的过程,是很简单的操作。
其次,新政策还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赔款预先支付办法,简化赔款预先支付程序。对2000元以下不涉及人伤的小额赔案,应当自报案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财产损失的定损工作,并自收齐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责任保险第三者)转账支付赔款。对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及定损金额确定的无人伤保险赔案,经被保险人提出预付申请,保险公司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先行向被保险人预付不低于已定损责任内金额80%的赔款。
“因此,大多数情况下,车主的车辆还没修好,保险公司的赔款就已经到账了。”黄旭东表示,新政还对险企回访等工作进行了规定,保险消费者在直接与保险公司接触的过程中,也能更能直观地感受保险公司的服务,为今后选择投保公司做参考,这也将倒逼险企提高服务水平。
同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新政策也有利于其防范和化解理赔环节风险,防止4S店或修理厂恶意骗保,给保险公司造成损失,从而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盈利能力。
慧择提示:如何杜绝汽车维修厂的骗保行为?首先,车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车险理赔常识,另外,积极与车险保险公司沟通,并积极关注自己的最新理赔动态,在选择车险公司时,优先考虑哪些在后期理赔时直接付款至车主账户的企业,这样从根本上杜绝汽车维修厂骗保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