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拟建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
4月25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第8号征求意见稿,就“偿二代”建设的相关事项向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征求意见,要求后者准确采集基础数据,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开展定量测试,并结合测试结果,分析预测“偿二代”的潜在影响,将风险点及相关建议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保监会人士在公开场合表示,保监会先后启动15个“偿二代”项目组,已经完成三个项目,计划在2014年年内完成所有15个项目,并提出技术标准建议。偿二代将建立更加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制,由管品种改为管属性,只要融资工具符合资本属性就可计入偿付能力,为资本补充渠道创新提供更大空间。保险监管将遵循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一般规律,着力减少行政管制,将经营权交给市场主体。根据“偿二代”工作推进的时间表,6月底前拟形成产险公司的“偿二代”标准体系,开展产险行业整体测试;9月底前拟形成寿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开展寿险行业的整体测试。而产险业务框架的落地则是落实6月、9月测试的最重要时间节点和基础。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偿二代”距离完全落地尚需时日,但将来此标准应用后,有望成为更加科学判断险企优劣的“试金石”,并将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
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以风险为导向通盘考虑
据参与“偿二代”项目数据测试的公司人士介绍,“偿二代”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计划以全方位的调控机制统筹风险,通盘考虑定量、定性两方面的风险因素,在此基础上进行产险和寿险的相关测试,而这是与现行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下“划线”考量的最大区别。保监会人士表示,采纳新标准参与产险测试的15家公司中,8家充足率有所上升,变动取决于业务结构和资产质量等因素,总体算下来产险行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适当提高。
“偿二代”引入多指标衡量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不同风险有望实施差别化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与“偿一代”以规模为导向不同,“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在风险控制方面将会更加趋于科学。此外,新的标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检验与以往相比也将有所不同,今后即便两家保险公司保费规模相同,资本要求也可能有所区别。“偿二代”通过更专业的模型考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风险,对资产管理水平比较差、承保风险大的公司资本要求将会提高。
保监会方面表示,“偿二代”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原则,风险导向是其中之一。前述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中的第7号监管规则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保监会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状况的定期评估机制,并根据监管评估结果确定公司相对应的控制风险资本要求,将保险公司资本要求与其风险管理水平直接挂钩。前述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偿二代”监管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可能还会再做修改和调整,相关的工作也正在审慎推进。保监会希望在把控进度的同时保证“偿二代”监管标准的科学性。“因为现在保险行业的风险排查正在受到重视,而产险和寿险的偿付能力也是很关键的风险点,需要排查和加以控制。总体上看,保监会今年的多项举措都在践行"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偿二代"标准的最终推出将对保险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将建立更加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制,此外,计划以全方位的调控机制统筹风险,通盘考虑定量,并通过更专业的模型来考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