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人寿发布公告称,自2012年9月份至今,保监会四次到正德人寿进行现场检查,特别是自2013年10月开始的第四次现场检查,没有明确说明检查目的,至今仍未结束。并且正德人寿公布了现场检查的一些语录。
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正德人寿所公布语录是断章取义,混淆是非。”
同时,该负责人透露:“保监会是在接到关于正德人寿经营方面问题实名举报后,开始对正德人寿进行现场检查的,经过检查发现,偿付能力不足只是众多问题之一。”
针对正德人寿增资未及时批复一事,保监会称,在6月12日到17日间,正德人寿报送的关于股东增资的材料只有两三页,没有验资报告等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保监会希望正德人寿拿出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增资事宜。
“6月17日上报的内容还出现了要求保监会6月16日前回复的矛盾闹剧。”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保监会曾于6月6日对正德人寿下发偿付能力监管函,即保监会[2014]8号监管函。监管函称,正德人寿报送的2014年第一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2.7%。但根据保监会在现场检查中已查实的情况显示,公司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中,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也就是说,扣除违规认可的“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后,该公司今年一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8.084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除了暂停其上述经营外,保监会还要求正德人寿在6月30日之前改善偿付能力。
按照6月30日计算,正德人寿只剩下1个工作日改善偿付能力。保监会另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正德人寿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且正德人寿之前提交的偿付能力材料存在虚假情况;另外,正德人寿还存在其他问题,并且正在核实中,保监会在进一步核查认定之后将会公布其他问题。
“接下来将根据具体情况来实施下一步监管措施,不排除实施整顿,甚至对其接管。”上述负责人说。
慧择提示:由于正德人寿出现偿付能力不足,因此保监会有可能会对正德人寿接管,因为新出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出现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时,保监会可以对其实行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