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美国哈维·W·鲁宾(Harvey W.Rubin)编写的《保险词典》,这本著名的保险学词典对万能险(Universal life insurance)的定义是这样的:万能险是一种基于以下条件的灵活而有弹性的人身保险产品,保费灵活可调而非固定;保障灵活可调而非固定;保险公司的费用和其他费用要明确披露给投保人。因为保单的三个基本要素(投资收益、纯保险金支出和公司费用)要在保险单和给保单持有人的年度报告中分项列出,所以这种保单被认为是一种非绑定式的人寿保险。在第一笔保费支付后,其他保费可以在任何时点支付(通常对每次支付的美元数额会有所限制)。在保费余额计入现金价值并计息之前要对每一笔保费扣除一个确定比例的费用,纯保险金支出每月要从现金价值中扣除。由被保险人选择的身故保险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数额加上现金价值,或者包括现金价值的一个具体数额。在支付了所要求的最低额度的初始保费后,再没有合同约定的保费支付时间表。如果现金价值账户余额足以支付每月的纯保险金和其他任何费用,第一个保单年度的费用也可以按均衡费用的形式分摊到后续各年,每年渐次提取相等的金额,其中的销售费用在每次收到保费的时候提取,每月发生的费用按每个保单年度提取。
从这一长串文字的定义,不难看出万能险的主要特点在于其灵活性和透明性。缴费灵活,续期保费可以多缴、少缴、甚至停缴;保额可调,可以调低、也可以调高;要素分立,透明度高。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该定义中几乎没有特别提到万能险的投资收益及其分配问题。
理论上,万能险保单可满足一个人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需要。美国学者肯尼思·布莱克和哈罗德·斯基博等编著的《人寿与健康保险》教材上的一幅图形后来被国内众多学者所引用,这幅图充分展示了万能险的灵活性。一个25岁的大学毕业生,买了一份万能险,因为刚毕业收入有限,27岁之前每年以500美元的保费投入获得了5万美元的身故保额;27岁收入增加之后,保费也增加到1000美元,身故保额也因婚后应对购房贷款而提高到7.5万美元;30岁孩子出生之后,支出增加,保费停交,但保额却可以因为前期现金价值的积累而提高到20万美元;从32岁到34岁,太太重新工作,家庭收入增加,保费恢复到500美元,保额不变;36岁之后,保费提高到1000美元,直到48岁孩子开始读大学,保额一直保持在20万美元不变;从48岁到52岁,孩子读大学支出增加,再一次停交保费,并将保额调低到10万美元,因为读大学的孩子基本上已经不再靠父母生活;52岁之后,经济压力再次减小,保费提高到1500美元,保额却下调到9万美元,目的仅在于为配偶提供一份经济保障,现金价值逐渐积累到65岁退休,并准备在退休后享用积累了40年之久的现金价值,以便有一个物质充裕的老年生活。
“灵活可调有弹性,一张保单保终身”,这是万能险的本质,这一本质在英美国家的保险市场被发扬光大,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可。数据显示,即使在金融危机肆虐、投资回报率很低的2008~2010年间的美国保险市场,万能险的销量仍然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受资本市场低迷的影响很小,这说明美国保险市场的万能险靠的不是投资回报,而是灵活可调的产品特性。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在我们的保险市场上,比万能险还冤的是分红险。分红险(Participating insurance)中的participate,是“参与、分享”的意思,而分红险的定义则是“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部分,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显然,其本意在于让保单持有人分享因精算师对未来死亡率、投资回报率和公司费用率预测的误差而出现的“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并不是将之作为一种所谓的投资型险种而从保险公司获得高额的投资收益,更不是像很多人理解的那样,投保人可以像保险公司股东一样分享整个保险公司的红利。在中国保险市场上,投保人在分红险上分的“红”不过是投保人购买的分红产品的“三差益”的70%以上而已,这里的“分红”和股东的“分红”是截然不同的。
看清了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本质,也就厘清了万能险改革的方向,踏踏实实在万能险的灵活性和透明性上做文章,填埋投资收益方面埋设的陷阱,降低公司的管理费用,还利于民,远比许诺给投保人高额的投资回报率重要得多,也可行可信得多。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万能险的主要特点在于其灵活性和透明性,万能险保单可满足一个人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需要,但其本质是保障,而非高收益。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万能险时应理性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