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发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根据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游责任保险,而旅游意外保险变为旅游者自愿购买。
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行社应对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责任保险:
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
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
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近亲属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赔偿责任;
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等。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这项保险只是在旅行社责任造成事故时,对旅行社风险的转嫁,因此只有旅行社责任下的车祸,在旅行社照管下或行李托运过程中丢行李才属赔偿范围。
作为旅游者,别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完全系在旅行社身上,主动选择好保险,这样才能在遇到意外不幸时,有一个保障。尤其对于自助旅游者,更应求助于个人投保的其它旅游保险。在我国,个人投保的其它旅游保险主要有旅游意外保险、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和旅游救援保险。旅游意外保险没有年龄限制,必须是旅游社安排的行程中发生的事故才属赔偿范围,有100元免赔额和80%的赔偿额的规定。而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则有年龄限制,没有规定必须是旅行社安排的行程,更多针对自助旅游,没有免赔额并100%的赔偿。旅游救援保险是指在异地出险,对当地的医院、救援机构又不了解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通过全球救援网络安排施救。在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同时投保以上任一保险,如果出现事故属于旅行社的责任,旅游者可获双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