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强制险必然要经历一个实践探索和制度完善的过程。一旦立法通过,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将成为继交强险之后,第二种进入国家法律的强制责任保险。
去年10月29日,国务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时,明确提出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吴焰针对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建议,他表示:“希望法律对微观层面更加关注,法律条文能更接地气。”
吴焰认为,保险业可发挥市场化监督的独特作用,从源头上提升食品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同时,可通过价格杠杆倒逼食品生产与流通企业提升安全标准,促进其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生产标准。而通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食品安全事件受害人充分保障,可以有效缓解食品安全领域的矛盾纠纷。总之,利用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替代单一行政补偿,可妥善处置食品突发事件,有效缓解和减少矛盾纠纷,打破“企业违法,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
慧择提示:我国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形成严格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的同时,强化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