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阐述了实施业务牌照管理的构想,金融机构交叉经营方向明确,从“牌照红利”走向实力竞争。
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放宽业务准入。实施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研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证券期货服务业。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
《意见》提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要“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和托管业务牌照”;要“在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前提下,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文件从顶层设计层面规划了混业经营方向,而在实践层面许多混业经营早已展开,对券商行业既有机遇也是挑战。”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分析师桂浩明表示。
慧择提示:通过上面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金融机构交叉经营方向明确,同时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允许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公募基金托管业务也逐步打破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