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业存单是目前唯一具有存款性质的市场化利率,可以促进存款利率逐步实现市场化。浙商银行是我国第一家发行同业存单的小型商业银行,据悉,城商行和农商行将有可能在今年陆续发行同业存单。
浙商银行是国内第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且是一家非上市银行。截至2013年6月30日,浙商银行总资产4227.8亿元,股东权益253.9亿元,分别比2012年末增长7.35%和11.8%。2013年前6个月实现净利润24.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57%。
自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来,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分别发行了首批同业存单产品,并陆续开展了二级市场交易,初步建立了同业存单双边报价做市制度。截至2014年3月末,银行间市场已陆续发行同业存单25只,累计发行金额为687.7亿元,二级市场交易共成交55.8亿元。
2013年12月,央行发布实施《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10家首批试点银行分别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兴业、招行、浦发和国开行,截至今年4月9日,首批10家试点银行均已经发布了2014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计划额度共计8600亿元。
央行在2014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中称:“随着金融机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断发展完善,将吸纳符合审慎评估要求的更多金融机构作为自律机制基础成员,在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后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同业存单。”
据媒体人了解,同业存单投资和交易主体均为银行间市场成员,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和交易对象为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
作为大额存单的一种,同业存单遵照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同业存单的发行价格以市场化方式来确定,利率参考上海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Shibor),具有较好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公开发行的同业存单可进行交易流通,并可作为回购交易的标的物。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对媒体人表示:“同业存单主要是银行之间的一个同业业务往来,如果使同业存单发行比较容易,同时具有高流动性的话,那么同业存单在银行流动性方面可以发挥比较大的作用。所以,既要重视同业存单的发行,又要重视流动性,使其逐渐成为流动性管理工具。发展成熟以后,可以考虑向企业和个人扩围。”
央行《报告》也强调,下一步在总结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将逐步推出面向企业、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负债类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慧择提示:同业存单是存款类金融机构以规范的市场化方式进行同业间融资的金融工具,并且随着金融机构市场利率机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城商行和农商行将可能在今年陆续发行同业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