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光建认为,目前国内旅游保险市场还很不成熟,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缺乏了解。更重要的是,我国旅游消费者普遍风险防范意识低,旅游与保险企业结合得还不紧密。
我国人均旅游消费2000元 人均保险消费只有6元
上海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助理杨颖群给出了一组数据:2005年,上海市旅游保险总保费为5450万元,赔付560万元。其中,763家旅行社共投保旅行社责任险450万元,平均每家6000元左右,而这些旅行社的营业收入达到1400亿元;而通过组团形式进行国内游和出入境游的850万人,自行购买的旅游意外险总保费为5000万元,即人均保险消费6元,与之相对应的是人均旅游消费达到2000元,旅游者花在保险上的费用只占到3‰。
“在中国,旅游保险不温不火,甚至遭到冷遇。”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助理总经理邹青也深有感触。在日本、澳大利亚等国,购买旅游保险的比例达到90%。国外旅游保险产品很丰富,收费标准可以根据旅游天数、目的地国家、旅游项目等来确定。
杨颖群认为,阻碍中国旅游保险市场发展的原因很多:首先,保险公司的服务跟不上,个别保险公司缺乏诚信,导致旅游者对保险缺乏信心;其次,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大多保险公司采取低价竞争策略,而以低出险率追求高回报,中间手续费也较高;另外,旅游保险市场细分不足,旅游保险产品同质化高,主要集中在意外险;再有,保险公司营销模式单一,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旅游保险人才缺乏,保险公司后台管理不善,缺乏服务意识,这些都造成国内旅游保险市场发展缓慢。
早在1997年9月1日,由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就规定,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2002年3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专门对《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有关“旅游意外保险”的含义进行了答复。答复中表示,《旅行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含义是: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
混淆责任险和意外险 提到保险就觉得晦气
“很多人对责任险和意外险分不清楚,概念模糊。责任险是强制的,旅行社当然都很清楚,但很多旅游者却搞不清楚。”苏光建说。
“一些旅行社所说的‘送保险’其实就是旅行社责任险,却被一些旅行社作为推销旅游产品的手段之一。”邹青介绍,根据近期一项调查,上海、北京、广州三地的旅游者旅游时间超过两天的超过七成,但自愿购买个人意外保险的不到一半。“很多人都觉得出去玩是休闲,是享受,提到保险就觉得晦气。”
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辛裔介绍,旅行社责任险的受益者是旅行社,保的是由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的旅游风险,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造成的,那么旅游者可以得到赔偿。但是如果旅游者的损害结果不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比如在自由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受到的损害,那么对旅游者是没有赔偿可言的。而旅游意外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均是游客,旅行社只是代游客办理投保手续,一旦发生意外,游客的权益可以得到保障。
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应该学会上保险
辛裔认为,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应该加强理赔知识的学习,旅游者尤其要提高索赔和风险意识,比如注意保留并提供证据,就可以加快理赔速度,提高理赔效率。她举了一个例子,有一名游客在出电梯的时候摔了一跤,说是被电梯口的垃圾桶绊倒了。但事后保险公司去处理时,酒店方说电梯口根本没有垃圾桶,事情就陷入了僵局,“如果当时游客用相机或手机拍下当时的场景,就可以作为证据,加快赔付的速度”。
杨颖群表示,中国是一个旅游输出大国,中国的旅游保险市场也正处在发展机遇期,“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了”。旅游保险市场的规范很重要,保险公司应该注重诚信建设,并加强后台服务的现代化和科学化。
而邹青也认为,应该提高旅游保险产品的多样性和质量,一方面,旅游保险险种有待开发,他举例说,国外有针对休闲游、商务旅游、探险游等不同旅游方式的险种,去北欧滑雪或者漂流、蹦极等项目,都可以承保;另一方面,在旅游保险的操作上应该利用现代网络,减少中间环节,方便旅游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