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育保险让很多在职女职工“喜出望外”,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么生育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生育医疗费用补偿标准:1.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00元;2.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3.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4.正常分娩2000元;5.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2500元;6.剖宫产4000元。7.宫外怀孕手术4500元。
(二)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中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1.放置节育环70元;2.取出节育环70元;3.取残环嵌顿环50元;4.皮下埋植术130元;5.取出皮下埋植术70元;6.输卵管结扎术260元;7.输精管结扎术170元;8.输卵管吻合术2100元;9.输精管吻合术1100元。
慧择提示:符合享受生育保险条件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