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在欧洲的15个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购买保险还是获得旅游签证的必要条件。根据上述国家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一份境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即30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直接决定了旅客在申根国家的停留期限。
该保险须承担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不仅适用于事故、而且适用于生病时),以及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国对3万欧元最低保额的执行松紧不一。德国、瑞典、希腊等国严格要求医疗保险的单项保额须超过30万元人民币,10天的保费一般为几百元;奥地利、丹麦等国只笼统地要求保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
目前各国使馆承认的境外保险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平安、友邦保险、泰康保险、新华保险、中国人寿、民生人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