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编近日在网上看到一则有样绍兴的好消息,据了解,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将再次对绍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上调,绍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2011年,绍兴市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当时规定,绍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周岁至89周岁人员每人每月80元,9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100元。此标准持续了近3年,直到去年年底省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据此,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00元。绍兴市在此标准上进行了提高,根据最新出台的文件,绍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步提高的还有高龄老人的补贴。2011年4月1起,绍兴市建立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对年满80周岁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发放高龄补贴,每月不低于30元,市区发放标准为每月30元。根据最新的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绍兴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80周岁(含)至90周岁以下人员高龄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0元;90周岁及以上人员高龄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越城区及市直各开发区80周岁(含)至90周岁以下人员高龄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90周岁及以上人员高龄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
这次调整的,还有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根据去年出台的《绍兴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并轨实施意见》,越城区及市直各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新参保的被征地农民选择并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上按高档标准缴费,按高档标准缴费有困难的,也可选择按低档标准缴费。当时,高档缴费标准为34000元、待遇标准为530元/月;低档缴费标准为9000元、待遇标准为280元/月。
根据新政策,从今年2月1日起,越城区及市直各开发区新参保的被征地农民,选择并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按高档缴费的,缴费标准调整为38000元、待遇标准调整为590元/月。原已按高档缴费并选择并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待遇同步提高。
慧择提示:通过上面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绍兴市关爱市民生活,为保障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不断的上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同时,高龄老人还能比以往拿到更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