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居民保险意识增强,有条件的消费者会购买一份保险,为未来增添一份保障。五一过后,炎炎夏日即将来临,对于在外工作的人来说,为自身购买一份意外保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在炎热夏日中暑身亡,是否能获得赔偿呢?
干农活中暑死亡,亲属以意外事故死亡为由向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亲属只得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2012年5月,陈明(化名)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一般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5万元,保险期限自2012年5月21日0时至2013年5月20日24时,陈明按约支付了保费150元。2012年7月的一天中午,陈明在自家农地里干活,因天气太热中暑,在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不幸身亡。事后,陈明家属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却以“中暑非意外伤害”为由拒绝赔付。无奈之下,陈明的家属将保险公司诉至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一审判令保险公司赔付陈明亲属保险金5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日照中院审理后,终审维持原判。
对于该案的判决,承办法官庭后解释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一种伤害,是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件。导致中暑的原因虽然是体内的热量过度积蓄,但热量积蓄所导致的后果却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特点,并非人自身疾病因素导致,应当属于意外伤害。
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赔付陈明亲属保险金5万元。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中暑身亡属意外险赔偿范围,所以保险公司理应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