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养老保险一直是社会上的热点词汇,养老保险与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为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近日上海市相关机构公布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昨天公布,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办法》规定,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办法》明确,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区县政府对本辖区户籍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慧择提示:《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公布以及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上海居民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完善了居民的养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