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环境污染责任险在中国的推行尽管不是很理想,但是它的发展环境得到了不少的改善。目前环责险在中国的发展特点主要表现为由环保部、保监会等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实施,主动性不强。
上世纪90年代初,保险公司在大连、沈阳等部分城市推出了环责险产品,但由于政策、法律条件不具备等原因,市场规模很小,到90年代中期已经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进入21世纪,中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思路有所转变,开始考虑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此时,保险机制开始受到重视,成为可能的政策选项之一。
2007年底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选择部分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地区,率先开展环责险的试点工作。2013年2月,在对五年的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基础上,环保部、保监会进一步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提出应针对涉及重金属、石化、化工等高环境风险的企业和行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环责险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并且在某些高环境风险的行业和企业已经成为强制投保的险种,这显示出政府的推动力度正不断加大。在具体实施方面,地方政府是主要推动力量,从规划投保方案,到选择保险公司,甚至亲自说服企业投保,在环责险的各个环节其身影可谓无处不在。
慧择提示: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企业规避环境风险的一种有力手段,但是目前发展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环责险推行时主动性不强,主要由环保部和保监会等推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