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来随着险资规模的不断扩大,险资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大,但是投资是有风险的,保监会针对信托计划违约的投资风险出台了相关通知,细化了险资投资信托计划监管,目的是督促保险公司更加注意投资信托产品的风险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措施。
保监会细化险资投资信托计划监管
为进一步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信托产品行为,防范资金运用风险,保监会22日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再次重申,保险机构应当明确信托公司的选择标准。其中的一个量化标准是,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门槛应为“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实际上,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是对2012年10月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即“91号文”的进一步细化。两文一致要求,保险资金投资集合信托的基础资产,仅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91号文”的细化性文件,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在要求险企全程跟踪信托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取消了险资投资信托产品的比例限制这一规定。分析人士认为,这符合监管层“大类监管”的思路趋势。“91号文”中曾提出,保险公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产品发行规模的20%。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一方面在于督促保险公司更加注意投资信托产品的风险,同时也意在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措施。
险资投资信托计划规模猛增
“险资运用逐渐放开以来,保险资金投资于非标资产的规模增长非常迅速,尤其是集合信托投资计划和债券投资计划,虽然这方面的投资收益率很不错,但我们对这方面的潜在风险也有所担忧。”穆迪金融机构部副总裁严溢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华宝证券的统计数据指出,截至2013年底,保险资金投资以非标资产为代表的其他投资资产占比达到16.9%。而在以非标资产为代表的新增投资渠道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金融产品最受险资青睐,配置比例不断提升。
实际上,自保监会2012年10月放开保险资金可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以来,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就开始猛增。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这一规模已经飙升到了1442.9亿元,占保险资金总投资资产1.9%,占集合信托计划总规模5%左右,共有42家保险投资机构认购。其中,信托计划投资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的占比更是达到了64%。
非银行金融分析师潘洪文认为,目前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虽然增长较快,但总量占比还较低,风险相对可控。不过,其中也存在一些投资过分集中、决策投资机制不健全、重投资轻管理等现状。因此,监管细化新规的出台是为了预警、控制可能出现的相关风险。
慧择提示:随着险资运用的开放,险资投资信托计划的规模不断增大,但是潜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保监会出台通知来防范风险,加强险资投资信托计划的监管,促进保险业投资的发展,同时也是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