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谈及人寿保险,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但关于人寿保险条款,想必知道的人寥寥无几。人寿保险条款有很多,也比较复杂。下面小编向大家浅谈一下其中的合同复效条款,希望对大家能起到实质性的帮助。
人寿保险条款:合同复效条款的定义
复效条款是人寿保险条款之一。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另外对于万能寿险,如果保单没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来支付每月的死亡率和费用成本,保单也会失效。但保险单的中止不同于保险单的终止,中止的保险单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效。
人寿保险条款:寿险合同复效的程序
(1)须自保险合同失效之日起一定期限(一般为两年)内提出申请,并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为定期寿险;(2)保险人一般要求被保险人须符合可保条件或提供可保性证明以防范逆选择;(3)须经保险人审查同意;(4)必须补缴失效期间所欠缴的保险费和利息,扣除应分配的红利,并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
慧择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要注意的是,即便人寿保险条款中的合同复效恢复了,对于失效期间所发生的事,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