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菲特”台风给宁波带来的334亿直接经济损失,保险的覆盖率仍只有一成,近90%的损失仍由个人、企业和政府承担。近日,宁波将成为继云南、深圳之后第三个试点巨灾保障机制的地区,同时财政还将拨款建立专项巨灾保障基金。
3月底,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赴宁波调研,考察去年受灾“菲特”的理赔总结外,还了解了宁波探索巨灾保障机制的详细方案。“会里已经正式批复我们可以开展巨灾试点工作”。4月10日,宁波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王勉对本报媒体介绍,与云南、深圳试点方案不同,宁波的初步计划是从当地居民人身、家财险起步,主要承保台风、暴雨和洪水三项灾难因子,并由财政负担初期保费;在农险方面,以再保补贴的形式提高农业保险深度;
提高中小企财产险承保面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涉及承保风险相对较高,该项工作被政府列为巨灾保障的后期任务。王坦言,宁波推动巨灾保障的直接动因来自“菲特”。当地保险业为“菲特”造成的损失赔付总额超过35亿。这一数据,3倍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宁波保险业累积利润总和,2倍于2008年汶川大地震保险赔付总额。
对直保公司而言,当年“菲特”理赔支出与分支机构绩效脱钩,亏损被提升至总公司层面消化。“救灾和理赔中保险发挥重要安定人心作用,但确实也总结出需要我们保险业自身有待完善的地方。”11日,太保财险宁波分公司负责人对本报媒体坦言。该次最大单理赔额超过7000万,来自太保财险承保的当地一家光学科技企业。
农险覆盖率不到10%且亏损
台风导致的强降雨,受损最大的是机动车辆和农田。机动车受淹理赔标准不一、农险覆盖率不到10%且亏损,都是保险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8万辆机动车受灾,车险实际理赔金额超过16亿。大灾面前各家保险公司应要求放宽并统一理赔标准,“例如定损时只要水淹过仪表盘就推定为全损。理赔时涉及车辆购置税、二次点火等争议较大的款项,都通融处理。”11日,一位宁波保监局内部人士对本报媒体坦言称,很多车主获得了超过实际价值的赔付,很难避免,只能从车险自身条款上改善。
车险条款有全国统一的限制成分,分公司无法对条款细则作出与当地交通、人身等实际情况更匹配的修改。保监会曾一度力推的车险市场化改革,仍迟迟无实际进展。
“会里一直在推进车险改革的工作,希望能将这类大灾特殊情况下的理赔机制也考虑在内,大灾下赔付的模糊地带本身也应该是承保风险需要考虑的一部分。”上述太保人士说。
相比之下,政策性农险的赔付率则远低于车险,“甚至连成本都不能覆盖”。此次受灾农险的总赔款为1.5亿,但农险实际直接损失超过25亿,损失是赔付的17倍。
宁波地区农险承保采用的是共保体模式,由人保财险、太保财险等具备农险牌照的公司统一协商条款后对外承保。
“经营模式比较传统和单一,我们正在设计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等更贴近农险特性的险种,县区政府也在推进
农险深度,大灾之后农户的投保意愿多少会有所提高。”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一位负责人对本报媒体说。
目前宁波农险的保障额度为45.6亿,当地农业的总产值去年为430亿,农险渗透率约10%。按宁波市政府的计划,巨灾保障中设置农险大灾分散机制,补贴给公司的再保费用800万/年,希望能从现有10%的渗透率提升至40%。
每年近亿财政扶持巨灾
在宁波巨灾报送方案中,当地财政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巨灾保险产品(初期为人身险、家财险以及农险的再保补贴),灾害因子主要设定为台风、暴雨和洪水,范围小于深圳方案。
具体如下:政府拟每年出资6000万元,其中,人身伤害保费人均3元,按1000万常住人口投保;家庭财产保费农村每户18元,城区每户3元。保险金额人伤20万元/人,财产损失2000元/户,累计赔偿限额为人伤10亿元,财产损失6亿元。
除去保费6000万的财政支出和800万农险再保补贴,当地政府还拟出资数千万建立巨灾基金(农险基金单独设立)。希望在政府主导下能吸引更多层次社会资金进入,提高抗灾能力。
“对于巨灾保障基金的归集统筹,我们有一些创新想法。例如每年巨灾保险资金结余部分是否能一定比例回拨到巨灾保障基金之中,巨灾准备金是否能计提到基金之中等。”当地保监局上述内部人士对本报媒体透露。
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的宁波,此次台风中也受较大冲击。但“中小企财产险的巨灾保障机制是下一步的任务。”金融办人士称。
据当地保险机构人士介绍,投保率不足15%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弱亟需保障,但由于账本不健全、资产难统计,出险时道德风险过高导致机构难以承保。
“我们在尝试,是否能将一个地区的个体户,小微企业抱团作为一个整体投保,出现大灾时,按照统一一个粗线条标准,例如水深线等,做统一赔付。”当地政府人士称。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宁波将成为继云南、深圳之后第三个试点巨灾保障机制的地区,同时财政还将拨款建立专项巨灾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