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保监会发布的《办法》,不仅为保险公司并购制定了必要可行的促进政策,同时还进一步鼓励境内外各类优质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保险业。放宽保险公司并购的融资方式“松绑”力度非常大,因为在短时间筹集到所需资金,是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政策“松绑”激发行业想象
走向2014年,原来依靠单一渠道即可坐享两位数增长的时代一去不返,国内近150家保险公司正在面临着新的严峻考验。在互联网金融的来势汹汹下,“触网”、“触微”已然成为险企跑马圈地下的必然选择,如果无法形成合力,迅速适应新规则,无疑便会被市场淘汰。
普华永道中国保险行业合伙人周星曾公开表示,现在与彼时不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剧,成本和定价都是影响利润的核心要素,再加上保监会做偿付能力的要求。尤其是寿险和车险,压力表现会更为明显。而市场上60%保险公司的成本状态是居高不下的,加上价格因素,对保险行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事实上,随着保险市场走向成熟,强者恒强、弱者愈弱的格局已然初步显现。保监会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加快向国内外资本开放,保险公司数量持续增加,经营管理状况开始分化,不同动机、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保险公司收购合并日益活跃。在此背景下,考虑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则已日趋完善,着眼于促进保险业的结构优化和竞争力提升,对于出现重大风险的保险公司,由同业保险公司进行收购也更有效率。
毫无疑问的是,《办法》确实为保险公司并购制定了必要可行的促进政策,同时进一步鼓励境内外各类优质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保险业。业内人士认为,放宽保险公司并购的融资方式“松绑”力度非常大,因为在短时间筹集到所需资金,是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集团化发展的大幕下,求抱团发展的险企已然蠢蠢欲动。业内预计,未来一到两年,保险业会发生一批兼并收购,除生命人寿、合众人寿等积极筹划的中小险企,泰康、安邦也或激进响应。
在即将到来的并购潮下,为了加强行业自律,《办法》同时还制定了适度的监管措施:一是强化保险公司并购各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发挥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独立作用;二是设定收购过渡期和股权锁定期,以确保被收购保险公司的持续稳健运营;三是针对虚假陈述、股权代持等违规行为,规定了必要的惩戒机制。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放宽保险公司并购的融资方式“松绑”力度非常大,因为在短时间筹集到所需资金,是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