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都说“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再做事认真、谨慎的人工作当中也难免会有疏忽的时候,就一些上市公司的高管来说,为自己购买一份责任保险也是自我的一个“保护伞”。那么该如何选择这份保险呢?购买责任保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避险需要“私人定制”
目前上市公司投保董事责任险的一般做法是,根据其风险的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保额。与此相对应,保险公司在设定保费时,主要依据公司治理结构与运作的规范性,而公司规模的大小与保费的高低并不必然相关。即使是小公司,如果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在经营运作中又一直比较规范,那么保费可能比那些不规范经营的大公司还要低一点。
“关键还要看出险的概率,这和企业的素质相关。就像驾驶员一样,如果一年到头总出事故,那保费肯定也得涨价。”在多家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向《董事会》媒体指出。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委员会秘书长郦锡文则表示,“从实践来看,虽然国内几大银行都有投保,但是几乎没有发生过理赔案例,所以就保额来看,也是逐年略有下降的。”
不仅如此,当 董责保险落实到上市公司的高管身上时,其设定的内容也应当有所差异。以董事为例,吴弘认为,“根据董事的不同性质,确定不同责任,在保险上也应采取不同的措施,分散掉适当的风险。”
这也就是说,即使是在董事会中的内外部董事,也不能一概而论,而应“私人定制”。内部董事的责任与风险比较大,外部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则比较小。对前者而言,公司无论是经营不善,还是财务造假,他们都难辞其咎。而后者主要在公司的决策中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参与公司的具体业务,风险当然就小一点。而投保最根本的目的在于合理分散风险,风险大,投得自然多一点,风险小,那么投得可能也少一点,这样才能最大化地发挥效用。
相比绝大多数全球500强企业、欧美企业购买了董事责任险,中国内地相关的法律责任体系尚不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没有足够的投保压力,购买董责险的主要还是涉足海外上市的公司,像H股上市的公司投保比率达到90%左右,而A股的仅为5%左右。而在相关A股公司中,将近一半归属于制造业,基本上与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特征相吻合。对此,首善财富金融事业部资深人士表示,董责险市场仍显冷淡,投保率也一直不高,但随着上市公司风险意识的增强,投保企业的数量有望增长。
定期评估有效维护
即便购买了董责险,要想真正发挥好风险防控作用,还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例如,国内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一般是一年确定一次,主要更新的部分包括保险的内容与保费的金额。“这主要是因为市场是在不断地变化的,每年更新议案,以便及时添加新的内容。”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委员会秘书长郦锡文表示。而对保险公司来说,在董责险承保之后,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定期地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董高监们的执业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一套风险管理机制。
“这就像买了房子之后,又给这个房子买了火灾保险一样,原来只有您自己关心这个房子会不会着火,现在不仅有您,保险公司也会来关心,保险公司可能要定期地来看一看,转一转,房子里面是不是有消防器材,房子周围都有什么样的易燃易爆的物品,然后再定期地评估一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许荣指出,购买了董责险相当于给上市公司加了一道保障,让保险公司这样独立的第三方关心公司治理的状况,并形成一个独立的评估,将会在实质上为市场增加关于这个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这样就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
并非100%保护
需要指出的是,投保了董事责任险,并非能有100%的保护。“董责险保的只是一个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不归属于它的保险范围。”吴弘指出。他举例说,如果某家上市公司由于虚假陈述,导致公司的股价大跌,那么必然给投资者、股东造成资产上的损失,这一损失部分通过民事诉讼会形成对公司的索赔,如果公司赔不了,那么就得由董事们尽责了。此时,正是董责险该发挥作用的时候,董事的赔偿责任可以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但与此同时产生的行政责任,比如证监会对董高监的公开谴责、通报等处罚,则是董责险所无能为力的。
首善财富金融事业部资深人士也指出,保险公司代为承担赔偿责任还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董高监们不存在故意欺诈行为,只是源于他们能力上的缺陷或者疏忽,否则保险公司的保障条款可能也不会有效了。
尽管董责险发展对上市公司的董高监们并不是万能的,但是在采访中,当谈及董责险是否会成为选择担任上市公司独董的条件时,吴弘对《董事会》媒体坦言,“如果中小板、创业板的企业找我做独董的话,通过初步的调查,我可能会直接拒绝。但是,如果它们购买了董责险,所处的行业也是我感兴趣的,我也有想法去了解一下的,那么可能会从其中选择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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