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监会的一位人士透露,雾霾险与保险本质相悖,不再是保险产品,更象是博彩。保险产品要满足两大原则,一是要有可保利益,二是要符合大数法则。“雾霾险两条都不符合。”
数据可以印证保险业近年对互联网保险不断增加的热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达291.15亿元,近三年的总体增幅高达810%;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逾60家,家数年均增长率达46%;投保客户达5436.66万人,三年间增长了5倍多。
今年伊始,中国平安则一口气推出了两款雾霾保险产品,分别为雾霾健康险和雾霾指数险。前者为业内首款雾霾健康险,专项承保雾霾下的高发癌症肺癌,且为老人和儿童特定呼吸系统疾病提供住院津贴,保费金额可自主选择。如果连续7天空气质量指数超过300,保费超过100元时,被保险人将获赠肺功能及耳鼻喉检查;保费超过500元时,被保险人将获赠肺部CT(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检查。
机遇与风险并存,在互联网保险领域也不例外
作为一个销售渠道,互联网对于保险业并非新事物,在此轮互联网金融大潮之中,保险业能否实现真正的创新,变革保险业商业模式,使互联网保险由渠道进化为业态?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在“2014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断言,互联网对保险的颠覆性,“可能比银行还要大”。多方信息显示,由一行三会联合制定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已形成基本框架。根据分业监管的原则,互联网保险归由中国保监会监管。据了解,相关的配套监管细则将对基于互联网保险的新的风险因素予以考量和监管。
初探产品定制化
1997年,中国保险业开出首张电子保单,触及互联网的大门。不过,一直以来,互联网仅作为一种新兴销售渠道和服务载体,直到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的2013年,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才真正提速。去年下半年以来,赏月险、“脱光”险、怀孕险、春运险等一批所谓创新产品引爆公众对互联网保险的关注,也让一批中小公司迅速获得大量保费。
泰康人寿副总裁王道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在于通过精准定位用户,细分保险标的和风险因子,实现产品的定制化和定价的个性化,而不是简单地把传统保险产品搬到网上。与传统产品通常先设计产品再投放渠道的路径不同,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设计路径是“从渠道到产品”,即:先了解渠道用户的需求,再据此开发第一代产品,投放到渠道后根据反馈的渠道数据,开发第二代产品。与传统产品相比,互联网保险产品迭代迅速,调整频率快。传统渠道难以实现或因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不愿做的领域,成为互联网保险差异化发展的空间。新科技和大数据的应用,为互联网保险创新平添了创新能力。王道南认为,基于社交平台的大数据比传统渠道获得的信息可能更加真实和准确,“因为这些数据更加动态化”。
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保险事业部总监胡乐天认为,互联网改变了传统保险产品的定价和核保规则,一些产品可以实现动态定价,“有一点C2B的感觉”。华泰财险此前推出的货运险在定价个性化方面做了初步探索,去年底泰康人寿与阿里金融合作推出的“乐业保”,则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动态定价。泰康人寿创新事业部负责人毕海介绍,该产品作为健康险,费率按规定可上下浮动30%。“我们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进行动态定价,还可用几个产品接力的方式,在此基础上做出一个更宽的范围,使定价更加灵活。”
该产品的定价亦可根据投保和赔付的情况予以调整,以期更符合互联网用户的诉求。相比意外险等产品,健康险更具私密性和专业性,更强调个性化服务,更合适走个性化定制的路径。“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用户保险理念的提升,以后重疾险也可以实现网销。”王道南认为。产品定制化和定价个性化,意味着从以往“产品导向”向“用户和需求导向”的转变,从“我有什么卖给你”转向“谁要什么、我如何提供”,“服务即产品”成为创新的重要方向之一。
清科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题研究报告》指出,在当前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比“单一网页”的用户粘性更高。如何为社交平台用户提供产品服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或许是一种新思路。刚刚被暂停的中信银行网络信用卡业务,便由众安保险为其提供个人信用卡消费信用保险,成为国内首例在信用卡领域引入保险的模式。众安保险COO许炜表示,这便是信用保险在移动互联网场景下的首次尝试。互联网保险的热销,也引发业内对冲击传统渠道的担忧。王道南认为,传统产品不可替代,“毕竟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在网上销售,这需要技术手段的配合,客户接受度也有一个过程。”
与其说会对传统渠道产生冲击和分流,不如说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实质上对保险公司整个业务流程和系统提出了考验。除了业务流程、客服管理和支付方式需要适合互联网保险的特性,保险公司信用体系和风控模型也需要与之对接和改进。“对于流程和系统都是一场变革”,王道南表示。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各种创新和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保险产品定价市场化改革。多位受访的保险业人士认为,网销产品的价格更低,保险公司需要为此改善流程,降低成本,对其改善经营管理和盈利模式有一定的倒逼作用。“保险公司需要认清这个发展趋势,打通线上线下的渠道和资源。”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互联网保险生态圈
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创新带来了产品形态和价格的变化,但要真正发展壮大,则必须使之成为全新的业态。截至目前,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保险公司自建在线商城或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分销,近40家保险公司进驻了淘宝,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等四家公司成立或筹建了保险电商公司。去年底随着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开业,互联网保险的商业模式已形成官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兼业代理、专业中介代理以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五大类鼎立之势。
与此同时,阿里、腾讯和京东等一批互联网企业以不同形式介入保险业务领域。今年2月,苏宁云商和苏宁电器共同发起的苏宁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获得牌照,成为国内首家拿到保险代理资质的商业零售企业。由此,消费者、保险代理人、保险中介、第三方电商平台、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初步构成了互联网保险的生态圈。
有业内人士预计,为了解决保险公司与分销平台之间高成本低效率的交易对接问题,未来在互联网保险领域,还将出现融合了大数据和云平台的概念、专门做交易接入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产品和交易接入、结算及交易数据等服务,从而形成互联网保险生态圈的完整闭环。在这个貌似要素完备、热情涌动的生态圈里,作为主体之一的保险公司,有不少对互联网保险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将其作为一种销售渠道,以便降低获客成本和运营成本,或仅仅是出于“人有我有”的心态,先占个地盘。
即使成立了独立保险电商公司的保险公司,亦多将其作为系统内产品的代销平台。一位大型保险公司高管曾对媒体透露,成立电商公司主要是作为产寿险交叉销售的载体,且以财险产品为主,不会对既有渠道产生冲击和分流。在他看来,进军互联网电商只是公司的顺势而为,不认为短期内互联网保险足以壮大到撼动既有格局。
上述保险公司高管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保险业对互联网保险的普遍心态。是否将互联网保险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层面,举系统之力促其创新,可管窥其在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一位业内人士对保险公司一哄而上搞电商公司不以为然,认为这是行业同质化的表现。“创新必须要有战略化思维,不是说一提创新就要一哄而上,先抢个地盘再说。”渠道的多元化倒逼保险公司必须革新内部的组织和流程,业务结构的变化则倒逼保险公司改变管理方式和组织结构。业态的变化,最终可能将实现对整个保险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不过,真正形成互联网保险业态,需要保险公司具有洞察互联网和金融业全局的视野。学会用互联网思维和按互联网规则办事,改变现有的产品运营和服务模式,调整渠道和业务结构,乃至重新构造股东、企业、客户整个价值链条的运作逻辑,互联网保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监管新挑战
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互联网金融为金融机构带来海量用户和迅速扩大的业务规模的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今年“两会”期间,互联网金融几乎成为金融界政协委员提案的共同主题之一,呼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成为共识。
据了解,《保险法》可能于今年启动修法立项,涉及互联网保险的内容有望纳入其中。对于监管者来说,如何识别互联网保险存在的新风险是监管中的一个难题。安全认证问题、在线核保和网上支付风险,客户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在线操作风险等具有互联网特色的安全隐患,可能成为风控的薄弱环节。
另一个监管难点在于,互联网打破了时空限制,交易对象难以确定,交易过程变得模糊,借助互联网平台,跨区经营已成为普遍现实。没有分支机构的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则对现行的属地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慧择提示:在诸业内人士看来,所谓的创新不过是营销噱头,去掉华丽包装,此类产品其实与传统产品并无二致,有的只作简单改装。虽然价格相对传统渠道稍低,但理赔繁琐且限制条件多,很快便让互联网用户兴趣索然。保监会可以探索建立适合互联网保险的风险预警指标和风控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体系框架。此外,亦需制定互联网保险的分级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准入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