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的爱人已经怀孕个月了,因担心妻子是高龄产妇风险较大,罗先生希望能买一份妻子和肚子里的宝宝都适用的保险产品。其实,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目前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据中宏人寿代理人介绍,一般怀孕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周才能受理。怀孕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代理人建议,孕前可投保女性健康险。普通寿险和意外险一般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不过,现在平安、金盛、友邦等保险公司都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保障女性生育期间的风险。但是这类保险一般都有天至天的等待期,甚至更长的时间,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也有的公司推出了附加女性保险或女性生育保险,但同样存在“等待期问题”。
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
如果并不是为了保障生育期间的风险,那就更不要在怀孕期间急着去买各种普通寿险、养老险或者健康医疗、意外险等,因为孕妇的核保更严格,而且保费是要比普通人高一些的。
而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周岁至周岁且怀孕、未满周的孕妇均可投保。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目前上海各家保险公司中,近半数都有专门的母婴保险,只是各家公司的条款略有差异。在这里可以推荐针对女人妊娠期可能引发的疾病而推出的如海尔纽约人寿的“附加母婴重大疾病长期健康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