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在今年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郝鹏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办好民生工作十件实事,其中之一是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保体系。这次调整标准,是国务院决定55元标准的基础上,继我省2012年调整基础养老金以后的又一次调整。是在全省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宏观经济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下,由省政府自筹资金1.24亿元,给广大城乡居民在新春伊始办的一件实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着力办民生实事,全力打造民生改善升级版的执政理念,是省政府贯彻落实省人代会精神,履行政府办好十项实事承诺的具体举措。这次调整对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也对增强制度吸引力,引导中青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产生积极的影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省政府要求,已就调整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目前各级经办机构已经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调试基础养老金发放信息系统,组织人员,抓紧落实,确保在3月底前将调整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慧择提示:这次调整对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调整后,青海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由西部第4位跃升到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