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家介绍,由于女性普遍要经历一个风险概率较大的妊娠期,因此,女性在投保时应考虑选择专门针对女性生理特点而设计的女性保险。同时,要注意时间性,尽早投保,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怀孕的人相对于正常人来说,风险较高,因此无法正常承保。”因此,陈先生想给身怀六甲的妻子投保,却被保险代理人告知:孕妇不可以投保。
据寿险专家介绍,女性在健康方面要重点防范生殖器官原位癌和妊娠期疾病。“但通常这两种疾病都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因此,女性投保时应考虑选择针对性较强的女性保险。”该专家强调。据了解,现在国内推出的女性保险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对女性为了美而作出的付出进行赔付的保险,比如说系统性红斑狼疮、意外整容手术等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均可以得到相应的赔付;二是对于女性特殊时期保障费用的赔付;三是在人身保障的基础上的分红型保险。
两款产品均对癌症、特定手术和确诊患合同约定的疾病按基本保额乘以相应给付比例给付怀孕疾病医疗保险金。新生儿也就是“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7日后6周岁前经确诊患特定先天性疾病之一,给付先天性疾病保险金3万元,出生7日后6周岁前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万元。
另外,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高,通常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孕妇投保都有一定的限制。如果确定妊娠期有保险需求,则除了要仔细挑选有此保险责任的保险产品外,还要注意投保的时间性,尽早投保,避开保险公司不承保的时段。据了解,有的保险公司只受理怀孕7个月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7个月的客户,暂时不受理投保申请。对于怀孕7个月以下的客户来说,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以上责任的其他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另外,因生育发生的事故,在很多情况下也被保险公司列为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