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要求彻查社保财政补助资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周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检查2012年、2013年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必要时,可延伸到其他年度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
具体而言,要求检查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划拨进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情况;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7月底前,汇总自查、抽查情况,完成全部检查工作。
如何加强基金监管一直是社保工作的关键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社保基金的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本身正面临着人员和资金层面的双重考验。
根据现有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所需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拨付,禁止经办机构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但事实上,政策执行起来则显得愈加困难。按照审计署最近一次公布的审计数据,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社会保障资金超过17亿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5.95亿元、用于购建基层单位办公用房和用于购建基层单位职工住房合计超过1亿元。此外,9个省全省和8个省的22个地市征收和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基金,其中3.33亿元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工作经费。经办机构人员方面,根据人社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全国县及县以上经办机构共8411个,编制总人数156746人,但实有工作人员为172177人。
面临双重挑战
事实上,社保机构从社保基金“扣除花销”并非新鲜事。在1998年之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曾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从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收入中计提管理费用。但随着社保基金的安全问题凸显,1999年开始,这一做法被明令禁止。截至2012年末,全国8411个经办机构中,99.8%的机构依靠财政全额拨款。
但在专家看来,这一模式正面临业务量暴增和经费来源受限的挑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社会保险覆盖人次26.6亿,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险制度,五项社会保险累积结余(含城乡养老)38106亿元,比20年前制度建立之初增加了131倍。
“与此同时,2000年到2012年,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数量只增长了2.3倍,一位经办机构人员服务接近一万人的规模,这在全世界也是非常高的水平,部分中心城市如广州,深圳,比例更高,人均负荷比已接近极限。”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目前社保系统编制内正式员工是17万人,即便人均负荷比不再降低,到2020年经办机构人员配置需求也应达到40万人。
人社部社保中心主任唐霁松认为,随着服务对象的扩大,经办人手紧张的问题十分突出。“谈不上服务质量了,给你答复就完事了。”他说,“新农保和城居保主要业务都在基层,但目前有20%的县没有农保的经办机构,有2000多个乡镇没有网点,新农保收钱发钱还靠手工,村支书带着现金交费,人员也不稳定,直接影响政策的落实和管理质量。”
对于类似的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人员编制控制非常严格,由此一些基层机构会采取临时雇佣人员的方式,开展社保工作,而当需要支付这部分人工资时,资金的违规挪用随即可能发生。“社保经费来源是同级财政预算,制约性非常大。”
2012年,全国市县两级社保机构预算内经费占实际支出的比重分别为92.4%和85.6%,缺口仍达8%-14%。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经费保障不足是一个突出问题,2012年全国经办机构经费总支出148.11亿元,仅相当于当年基金征收额的0.6%。中西部地区工作经费普遍保障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
“严格来说,人员工资能保障,但运行费确实保障不了。”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周强说,“特别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险法》怎么规定,中央怎么要求都显得无济于事。”
而人社部社保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则告诉:“人少,经费少,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过去社保部门火得不得了,基层工作人员都愿意进这个部门,现在人员稳不住,骨干都想着怎么调离。”
社保经办体系改革已步入深水区
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社保经办体系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经办机构改革正是其突破口:一方面,编制应该实行动态配比制,和地方的编办系统脱钩;另一方面,管理成本应该从社保基金中列支。
人社部日前回应《经济参考报》时表示,人手紧张和经费保障不足已经成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建议按照一名工作人员服务参保人员的合理比例确定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标准,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建立动态的人员、经费保障机制。
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王明安认为,经费从社保基金上列支,保障经费才能够到位。“这是国际惯例,全世界没有一家不是从基金里提取管理费的。但经费如果从基金列支,要有一个监督管理办法,不是随便的提,要公开透明。”
郑秉文也认为,将经办机构的经费支出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项下列支,这是未来的一个趋势。“经办机构行政费用在各级财政预算中给予安排不是上策,不符合社保经办机构的行业特征,更不符合国际惯例。从国外经验看,不管什么模式,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将行政成本列入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之中,作为社保制度或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成本来对待。”据郑秉文测算,以社会保险基金总额接近3万亿的体量,从中拿出不到0.5个百分点就能够满足社保经办机构的经费需求。
慧择提示:人社局这次开展补助资金检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金的规范化管理,而社保基金的管理部门中的社保经办机构将面临着人员和资金层面的双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