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新标准以扩大原标准的残疾项目覆盖范围、提高消费者保障程度为方向,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标准》,合理确定扩项后的保障范围,以促进意外险业务平稳发展。
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保障范围。
此外,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新的人身意外险伤残评定标准由原来的7个等级34项增至10个等级281项。特别是新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
此次新版意外险的调整除了配合国家的伤残新标准落实之外,也涉及到了意外险条款的变动。据了解,新版意外险的标准中,免除责任只有7条,与原来的10几条相比精简不少。旧版意外险的免除责任较多,类似无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等,都没有出现在新版意外险的免责条款中。在新版意外险中,列为“责任免除”的只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猝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从事潜水等高风险运动”、“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七项。
从保障责任上来看,新版意外险更侧重于对被保险人利益的维护。一些常见保险责任被移除,也意味着更多行为能够得到保险的保障。但开心保同时提醒大家,新版意外险的实施并不代表意外险产品的大改革,只是在一些保障细节上有调整,安全意识仍然需要放在第一位。
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现行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1998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其残疾项目划分较宽泛、给付范围不足、部分条目操作性欠佳,在近些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残疾分类、等级评定的国家标准的背景下,容易引发理赔纠纷,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现实需求,需要进行全面修订。新标准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原标准有了大幅扩展,将提高保险业意外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权益。同时,新标准在伤残分类、残情条目以及保障覆盖范围上均处于世界同业标准的先进水平,对国内意外险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慧择提示: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实施,扩大了意外伤害险的保障范围。但是在2014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用户将不受到新规颁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