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给环境提供保障,安徽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现全省范围内高风险、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责任保险全覆盖。明确六类企业必须强制投保。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通俗来说就是企业缴纳一定保费,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的赔偿。安徽省确定了包括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及3年内发生过严重污染事故的企业等六类试点企业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并鼓励其他企业自愿投保。
安徽省环保厅巡视员王文有介绍,根据国务院精神、省政府下发文件的要求,各地上报了337家企业列入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中,其中21家企业因长期停产或已经关闭不具备参保条件,争取12月底之前实现250家企业入保,到明年1月底要求剩余企业100%入保。
据了解,在当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湖南、湖北、浙江等多个省市陆续展开环境责任险的试点工作,以“绿色保险”管控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生态炸弹”的隐患。
湖南是中国最早开展环境责任险试点的省份,将化工、有色、金属矿采选、砷制品等高污染风险企业作为试点范围,目前已有上千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在江苏省,保险公司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使得环责险从事前到事中到事后层层介入,不仅在事后起到积极补偿作用,而且在事前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风险测评,排查隐患;保险期间,还会随时排查有没有新的风险点出现。
尽管安徽省在力推实行环境污染责任险,王文有坦言,工作阻力仍然很大,截至11月底,入保企业只占总数25%,有200家企业同意入保,另外约有15%的企业明确表示不愿参保。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秦天宝教授表示,环责险的承保公司主要由政府推荐,相关保险产品较为单一,通常仅针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所致人身和财产损失,不包括生态污染的损失以及累进式、渐变式污染造成的损失,并且获赔所需条件较多,保险费率又较高,所以排污企业投保积极性普遍不高,严重制约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
王文有认为,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法律依据不足。当前关于强制险只有环保部和保监局公布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省人大出台的政策性规定,保险是市场手段,只有政策依据,在执行时经常遇到企业以种种理由拒绝参保。
针对目前参保企业不积极的情况,安徽省环保厅计划制定激励机制,要求地方政府拿出部分资金按照投保先后和保费额度来奖励和补助企业,并将投保企业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其开通绿色信贷通道。
慧择提示:安徽省将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确定了包括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及3年内发生过严重污染事故的企业等六类试点企业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通俗来说就是企业缴纳一定保费,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的赔偿。安徽省确定了包括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及3年内发生过严重污染事故的企业等六类试点企业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并鼓励其他企业自愿投保。
安徽省环保厅巡视员王文有介绍,根据国务院精神、省政府下发文件的要求,各地上报了337家企业列入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中,其中21家企业因长期停产或已经关闭不具备参保条件,争取12月底之前实现250家企业入保,到明年1月底要求剩余企业100%入保。
据了解,在当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湖南、湖北、浙江等多个省市陆续展开环境责任险的试点工作,以“绿色保险”管控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生态炸弹”的隐患。
湖南是中国最早开展环境责任险试点的省份,将化工、有色、金属矿采选、砷制品等高污染风险企业作为试点范围,目前已有上千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在江苏省,保险公司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使得环责险从事前到事中到事后层层介入,不仅在事后起到积极补偿作用,而且在事前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风险测评,排查隐患;保险期间,还会随时排查有没有新的风险点出现。
尽管安徽省在力推实行环境污染责任险,王文有坦言,工作阻力仍然很大,截至11月底,入保企业只占总数25%,有200家企业同意入保,另外约有15%的企业明确表示不愿参保。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秦天宝教授表示,环责险的承保公司主要由政府推荐,相关保险产品较为单一,通常仅针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所致人身和财产损失,不包括生态污染的损失以及累进式、渐变式污染造成的损失,并且获赔所需条件较多,保险费率又较高,所以排污企业投保积极性普遍不高,严重制约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
王文有认为,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法律依据不足。当前关于强制险只有环保部和保监局公布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省人大出台的政策性规定,保险是市场手段,只有政策依据,在执行时经常遇到企业以种种理由拒绝参保。
针对目前参保企业不积极的情况,安徽省环保厅计划制定激励机制,要求地方政府拿出部分资金按照投保先后和保费额度来奖励和补助企业,并将投保企业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其开通绿色信贷通道。
慧择提示:安徽省将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确定了包括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及3年内发生过严重污染事故的企业等六类试点企业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