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
据悉,为方便参保人缴纳费用,今年初,潮州市启动了“缴费一卡通”,实现了参保人持各家商业银行卡均可缴纳居民医保费。自今年2月1日起,经潮州市政府同意,潮州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了,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住院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原350元调整为100元(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暂不调整);将潮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调整为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将潮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45000元调整为55000元。
潮州医疗保险保障困难群体
此外,潮州市还积极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和城镇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日前,潮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潮州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潮州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所需费用由各级财政及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到目前为止,已有2.1万多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由政府资助纳入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慧择提示:潮州市为了给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提高了潮州医疗保险的待遇,扩大了潮州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维护居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