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市和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经办所辖范围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业务。
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育保险的有关工作。
攀枝花生育保险待遇有所提高
此次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和项目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大幅提高生育定额医疗费用标准。其中,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定额医疗费平均增幅为90.6%,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定额医疗费平均增幅为82.1%,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定额医疗费平均增幅为86.3%。二是增加了产前检查费用项目,规定生育住院前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800元。
慧择提示:攀枝花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调整,大幅提升攀枝花生育保险保障水平,对于完善攀枝花生育保险制度,切实维护攀枝花女职工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