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年1月1日起,福州市将实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归口管理。市医保中心负责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医疗费统筹管理,市社保中心负责工伤保险和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伤医疗费统筹管理。此次调整将为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为做好相关业务交接工作,今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市医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将暂停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待遇支付等相关业务。
慧择提示:福州市明年将实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归口管理。今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市医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将暂停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待遇支付等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