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解决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碎片化问题,政府已经着手采取一系列措施,力求建立统一的社保体系。但由于统筹层次低,不同区域之间社保的转移接续难度很大,不仅影响投保积极性,也阻碍了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增加了建立统一社保体系的难度。
事实上,有不少农民工情愿不要社会保险,原因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强,很难在某一个城市干满十五年。他们担心离开后养老保险拿不到带不走,反而吃亏。正是在这种心理下,深圳等地曾经出现过“退保潮”,即离开城市的农民工集中退出社会保险。
有鉴于此,自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就业者跨省转 移接续。根据《办法》,只要参保人员提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实现跨地区转移接续。为了提高转入地的积极性,《办法》规定,在转出个人账户的同时,还转出部分统筹资金。
据笔者了解,由于实施细则至今尚未出台,尽管《办法》有明确规定,但在具体实施中,仍有不少困难。北京市CBD一家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俞女士介绍,目前从北京转移到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基本上可以顺利完成。今年以来该公司已经有多名 员工完成了社保的异地转移。但如果是二级城市,转移的困难相对大一些。曾经有一名员工申请将社保转移到四川省,但当地并不情愿接收,后来费了不少事才办成 功。
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共有22392名参保人员(其中农民工10672人)办理了关系跨省转出手续。全省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3亿元,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95亿元。
与养老保险相比,医疗保险因为没有转移统筹资金的规定,转移接续更加困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最近完成的《实施情况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的是办理关系转出人数的72.4%;在农民工群体中,办理医保关系转入的是办理转出人数的50%,说明农民工在转移医保关系上的难度更大。
慧择提示:现在对社保制度进行整合,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在政策方面,也已经相当明确。真正的难点就在于利益调整,涉及地区利益、群体利益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怎样权衡各地区的利益问题,是当前所急需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有不少农民工情愿不要社会保险,原因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强,很难在某一个城市干满十五年。他们担心离开后养老保险拿不到带不走,反而吃亏。正是在这种心理下,深圳等地曾经出现过“退保潮”,即离开城市的农民工集中退出社会保险。
有鉴于此,自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就业者跨省转 移接续。根据《办法》,只要参保人员提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实现跨地区转移接续。为了提高转入地的积极性,《办法》规定,在转出个人账户的同时,还转出部分统筹资金。
据笔者了解,由于实施细则至今尚未出台,尽管《办法》有明确规定,但在具体实施中,仍有不少困难。北京市CBD一家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俞女士介绍,目前从北京转移到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基本上可以顺利完成。今年以来该公司已经有多名 员工完成了社保的异地转移。但如果是二级城市,转移的困难相对大一些。曾经有一名员工申请将社保转移到四川省,但当地并不情愿接收,后来费了不少事才办成 功。
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共有22392名参保人员(其中农民工10672人)办理了关系跨省转出手续。全省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3亿元,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95亿元。
与养老保险相比,医疗保险因为没有转移统筹资金的规定,转移接续更加困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最近完成的《实施情况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的是办理关系转出人数的72.4%;在农民工群体中,办理医保关系转入的是办理转出人数的50%,说明农民工在转移医保关系上的难度更大。
慧择提示:现在对社保制度进行整合,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在政策方面,也已经相当明确。真正的难点就在于利益调整,涉及地区利益、群体利益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怎样权衡各地区的利益问题,是当前所急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