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南昌全面打造核心增长极的关键之年,是强力推进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新的关键之年,无论是招商引资、重点工程的建设,还是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都离不开土地征收。
农民失去土地后,如何生活?怎样才能达到“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目标?南昌市在全省率先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让被征地农民共享南昌改革发展成果。
为妥善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我市即将出台《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明确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范围、程序、标准等,保障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今后,南昌市不再单独为被征地农民制定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按照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政府将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
出台背景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不到
早在2004年,我市就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首先在青云谱区进行试点。之后,红谷滩新区、青山湖区、经开区、西湖区、南昌县等先后陆续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年来,该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进展情况来看,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由于历史包袱过重、被征地农民情况复杂、征地时间跨度大、大部分县区财力匮乏,导致覆盖人群少、待遇水平低、县区之间政策差异大、发展极不平衡等突出问题,全市整体工作难以全面推开和深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
据调查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被征地农民36万余人,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达30万人。(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有24万人),其中仅5万多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不到符合保障条件的五分之一。大部分人只是参加了每月只有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保。
从我市大多数被征地农民享有的保障水平来看,并没有达到国家提出的农民
失地后“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目标。随着我市“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战略的全面深入实施,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基本原则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可获一次性补贴
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加速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让广大农民共享南昌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原则:坚持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一次性全面解决到位,不再为以后留下隐患。
坚持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再单独为被征地农民制定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可以自愿选择按照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政府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政府、集体和个人责任共担,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对选择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缴费的必须按期纳入省级统筹的原则。
慧择提示:向被证收走土地的农民提供养老保险,体现了政府对人民认真负责的态度。这种做法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学习。我们希望看到农民朋友的生活能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