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料显示:在保险较为完善的国家,设计险种时都考虑到了“银发市场”潜在的巨大购买力。德国在世界上最早由国家建立养老保障,由政府立法规定,凡领取工资者都要参加养老保险。
体力劳动者参加工人老年保险,脑力劳动者参加职员老年保险。规定男子必须年满65周岁,妇女年满60周岁,至少缴足10~15年的保险费方可享受养老金。在德国,200多万投保人中有2/3是老年人。
还专门推出了护理险种,若投保人因病或失去独立生活能力,可由保险公司支付部分或全部的护理费用。而且,同样是商业化运作,因有严格的成本控制、成熟的经营规模,德国的保险公司也没做赔本生意。在其他一些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开发险种时也往往特别关照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
例如,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开发的长期护理性险种,保险费因年龄而异,受到老年人的欢迎,发展势头一直很好。而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险既可以单独承保个人,也可以团体保险的形式向团体提供保障,按照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的实际年龄制定不同的保险费率。该险种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发至今,已经成为美国最受广大家庭欢迎的险种,占据了美国本土30%的人寿保险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