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好,欢迎收看本期保险那些事儿,联合国把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天定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以此作为一种手段,缅怀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并关注受害者亲属所处的困境。为此,我们特别邀请到利宝保险人伤调查专家黄坤先生做客,跟网友们一起聊一聊,交通事故的代价以及我们可以做的预防措施。
去年全国交通事故导致1.1万人死亡 年龄两极分化
今年第九个这个纪念日了,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
黄坤:毕竟还有些不一样,因为随着整个法制社会的建设和大家法制方面的觉悟越来越高,对现在事情的处理也逐渐趋于冷静,这个势头还是比较好,每个人也在逐渐通过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也是比较好的趋势。但从整个社会来说,汽车保有量以及现在新手司机越来越多,这个事故发生的频率和相关大事故还不是太理想,每年还有很多生命在这些事故里面消失,还是蛮沉重的。
您应该是经历过很多次这样的纪念日了,据您所知,老百姓们或者投保的这些车主们他们在这一块的认识有变化吗?
黄坤:随着私家车增长,大家逐渐有这个意识,大家记住最多的是关于车辆的刮蹭和简单的修理,人伤相对来说占比并不是太大,因为每个人都不想出这种事故,而且现在相对来说对这种也尽量去避免,毕竟以小博大并不是很划算的事情,相对于机动车来说人还是弱势群体。但有些事情还并不尽如人意,这是难免的。大家在安全驾驶方面、行为习惯也在逐渐地改善,这方面来说,起码从国家和社会来说也在逐渐重视,包括社会群体、社会公民也逐渐在有这个意识,从规则方向来对自己进行行为保护。
您刚才也提到出现人伤的话,一般都是比较严重的事故,据您了解,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人数大概是什么情况?
黄坤:从去年的统计数字来看,应该是有1.1万人死亡和大概5万人的受伤,比2011年统计数据来说有上升,而且违反道路通行的信号灯的事故也有上升的趋势,相对于一个城市来讲,它的郊县和城乡接合部事故率明显高于市区,当然这和大家的生活习惯,教育水平都有一定的关系。
这1.1万是我们国家的数据?
黄坤:是的,是我们国家的数据。
这些人他们有没有呈现出一定的特点,比如性别、年龄?
黄坤:现在年龄是两极分化,年轻人和老年人相对占的比例比较大,像平时我们过马路的时候也会稍微注意一些,可能年轻人稍微毛躁一点,老年人的行为,思维都比年轻人慢半拍,这也是很难免的事情。
受害者就包括行人和开车的人两种?
黄坤:对。
北京市2013年死亡赔偿标准达到72万元
利宝在车险这块一直都特别有经验,也接触了大量的理赔案例,从理赔的情况来看,这几年有没有趋势性的变化呢?
黄坤:因为理赔的金额可能分几种情况,比如说涉及到死亡伤残还是简单的伤情赔偿,为什么这么说呢?死亡伤残国家关于交通道路的赔偿每年都会有一个标准,每个省市地区都会有一个标准,但这个标准每年都在增加,北京地区比如北京城镇户籍今年是3.6多万元/年。
死亡的赔偿?
黄坤:一年的赔偿,因为死亡的赔偿有赔偿的公式,是标准×20年,但60岁以下是按20年算,60岁以上是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都是按5年算,公式是固定的,但它的标准每年都在涨,比如说现在执行的2013年的标准是3.6万多元,去年的标准是3.2万多元,每年都在涨,北京地区的赔偿标准在全国应该是排在第三位,前面应该是深圳和上海,剩下基本上就是北京了,北京现在是城镇和农村标准,当然这和户籍也有关系。
你想如果一个简单的死亡赔偿金的话,今年2013年标准已经达到72万了,但交通事故的伤残是分10个级别,每个级别都会有一个10%的递增,最高级别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基本是一致的了。
但涉及到赔偿的话,可能不简单是一个项目的赔偿,因为国家对人身伤害有一些分项,会有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去算,咱们刚才谈到的只是指其中的一项,其他赔偿项目的计算、赔偿金额不好算了。
这个赔偿听下来就感觉特别复杂,那么是不是简单来说是有基本的赔偿金额,再乘以年?
黄坤:不是,是这样。首先是赔偿项目,然后是对应的赔偿金额,比如说死亡案件,首先它有个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对应的还有丧葬费,必然会产生丧葬费,现在有整个广泛社会认识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间接的还涉及到一些别的费用,比如他可能是抢救无效死亡,涉及到医药费,有的是当场死亡就不涉及到医药费了;死者正好是一个中年或中壮年,上有老、下有小,可能涉及到被抚养人,比如说可能涉及到他的子女,有可能是父母,这是一个直系亲属的被抚养人关系,这又是一个项目,所以说这个项目它可能非常繁多。
这个是事故发生以后,为了规范由谁来赔这个钱,国家定的这么一个标准吗?
黄坤:不能简单地看待这个事情应该由谁来赔。从侵权方向来说,应该是由致害方对受害方的赔偿,这一点应该是属于民事侵害的赔偿关系,保险公司来赔偿的话,应该保险公司只是针对被保险人,正好是合同的身份。
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成这样,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撞了,这个人有责任对被撞的人赔偿,而如果他有相应的保险的话,保险公司就来赔偿这个钱,他就不用自己出,是这样吗?
黄坤:您还是把这个关系一带而过了,是这样,如果从一个正常的线性关系来说的话,作为一个致害方对受害方的赔偿要履行他的民事侵害赔偿的责任,而保险公司要履行的是保险合同的责任。保险公司要做比如他的服务,要承担他的社会责任,就会把这个前移,尽量做到能在保证赔偿承担情况下把这个钱,像你刚才说赔给伤者或者赔给被保险人。
就像我们前期提到一个伤残和死亡赔偿金来说,现在从北京的情况来说,这个金额会很高,而有些人并不可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比如他是全责的话不可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这样他的现金压力就会很大,作为一个保险公司来说,从服务和他的社会责任来说,他有权利和义务做这个事情,而且可以替保户来减轻他相关的负担,也让受害方尽量能够得到他相对应的赔偿。但这个赔偿有个准则在里面,就是责任,我们现在交通事故里经常涉及到的具体责任,全责、通责还是主次责。
能简单举个例吗?
黄坤:比如三车事故,三个车都有责任,但其中有个车的人死亡了,死亡那车人对另外两车就属于三者了,既然三个车都通责,那另外两个车都要对这个死者共同承担损失,首先要对这个死者的相关的死亡赔偿金,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他的丧葬费,等等这些损害会有个总体金额。另外两个车他们都通责的话,那么他们的责任是相等的,通责的话那就一人一半。
还有一种情况是,三个车有一个车是全责,另外一个车是无责,但无责的车有一个人死亡了。根据现在理赔的环境来说,全责这方是一定要赔的,但无责这方面也有无责赔付,起码交强险是有无责赔付在里面,他的损失金额具体是多少,要根据它的限额比例和金额比例还要再去算。
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该放置警示牌
我相信联合国设立这样一个纪念日的话,也是想让我们关注一下交通事故它的原因、影响以及我们每个人要为之付出的代价,这几个点您觉得有一些什么想说的?比如原因这块,大家经常知道的酒驾肯定是不行的,这是一个主要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吗?
黄坤:其他的更明显的,除了比较明显的不符合道路交通法规方面的一些行为之外,还有很多司机的驾驶习惯,比如抽烟、打电话、抢行并线,没有提示并线,跟人置气这种事情很多。
现在有很多在高速公路出现的事故,当他出现这个事故的时候,因为一慌乱,人是一个本能,不能说它是一个好习惯,但最起码这个习惯并不是太好,就是说当他一慌乱的时候会忘记很多别的事情,比如一下子出事了,他可能想这个车怎么样了或者对方人怎么样了,他就会忽略事情,这是最基本的,我们每个人去学法规的时候都会提示大家一定要放一个警示牌,离多少米放一个警示牌。但有很多交通事故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都在处理这个事故,而把警示的工作给忘了,这种情况在高速公路出现的还比较多。还有现在的货运司机会经常出现疲劳驾驶。
超载?
黄坤:其实应该这么说,疲劳驾驶的危害性会很大的,我们处理过几次事故,疲劳驾驶到什么程度,前方堵车,所有车都要排队,而这个大车根本没有任何减速措施,没有任何表明它在减速,而最后结果很显而易见,应该说他就是睡着了,可能在那一瞬间他瞌睡了,但这一瞬间就造成这个车出了事故。而且前面还有很多别的车,如果他要追也是同等大车的话可能前面相对损失比较大,因为同等质量嘛,如果前面都是小车的话这个事情就很不好说了,危害很大。
所以高速路上经常会有连环撞车事故。
黄坤:对。
造成人伤以后随意移动伤者可能造成二次伤害
在发生事故以后,在付出代价这一块,我们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可能车有一些损伤,人有一些受伤,能不能再讲的更具体一些?
黄坤:不知道您说的这个具体大概是个什么方向。要具体来说,从这个事情来说,首先第一步步骤来说,我们一定尽量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这个事故已经发生了,那尽量我们就不要让这个事故损失继续扩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尽量第一时间确定是不是有人员的伤亡,因为每错过一段时间,对一个生命来说可能就会流失得很快,所以应该第一时间报警,采取急救,因为一些原因不明的情况下伤者是不能移动的,因为从医学角度来说,如果你要移动的话对这个伤者危害性会更大。
还有救援,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这个人能不动它就尽量不要动它,比如车厢变形的情况下,如果不是专业人员去做的话,其他人七手八脚来做,这个人可能最后生命保证下来了,可能有些别的就不好说了。
二次伤害?
黄坤:对,二次伤害。这是专业性的东西尽量让专业性的人去做,但作为每个司机或行人来说,首先应该保障的,出事故千万不要慌张,因为慌张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刚才我们提到了报警和急救方面一定要做,而且同时也要和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第一时间报案,在保证人员安全和道路的情况下尽量能保留现场,比如现在手机都能拍照,有时候有些人出去玩的话也会带一些拍照设备,尽量把现场、附近或多角度的,周围环境留一些照片。
因为有的时候大事故会导致整个路通不了,能保存这些证据在里面最好。有些事故当时是定不了责任的,像刚才说的追尾,整个连环追尾的话,这个事情不可能交警一去就告诉谁谁谁,交警也要履行他的责任,不能很盲目下结论,尽量保留一些证据,而且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第一时间保证人员的救治。
货物来说如果没有大的损伤的话,有些货物可以在那儿摆着,但特殊货物除外,人毕竟是生命,对生命来说还是有责任做一些该做的事情。
您刚才提到的是开车的人,在路上行走的,被伤害的这一方在发生事故以后,一般要自己出了什么事情以后立马就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一些特别紧急的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黄坤:首先对行人来说,身体和钢铁比他是弱势,而且从体积来说他也是弱势。当发生事故的时候,从个人反应来说起码要对自己有个判断,我是否受伤,这个事故大概是个什么情况,最起码先有一个自我判断。有些人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动,顶多可能人体本能反应比较害怕,就不敢动了。实际情况他是否达到这个程度,现场的人都判断不了,因为有些东西是相关专业人员来判断的,但是现场来说你又不能不动,比如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躺着这事儿也太不靠谱了。
还是那个前提,就是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如果能证明这个事故,比如照片、报警这些能做好就尽量去做。如果涉及到流血事件或不明情况,觉得很危险的情况下,首先一定要保证自己有个冷静的状态,因为不冷静的话,可能会让这个事情后果变得无法想象。
交通事故理赔技巧:明确责任 准备事故证明材料
这是讲的急救方面。现在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可能都会涉及到保险的理赔,行人和开车的人这两方在发生事故以后他们需要做什么呢?
黄坤:首先要确定一个责任,刚才我们谈到交警部门要确定这个交通事故的责任,每个人对这个事故责任来说都会有自己的一个认识,比如有些有些路口没有红绿灯,这个责任不是太确定,一定要和交警部门确认好责任。
首先谁该是什么责任,不能抱着那种想法,我是行人,你碰了我了你就该赔我,其实这是个完全错误的想法,但对司机来说,碰了不能白碰,起码事故上来说,比如这个事情你确实有责任,作为公民来说应该承担他的社会责任。
出了这个事故,责任明确好,对自己损失的证据,比如事故人数,就医费用、证明、单据一定要保存好,因为慌乱情况下难免会发生单据的丢失或单据不完善,这些东西一定要保存好。当这个事情处于缓和阶段的时候,这个时候大家可能想的就比较多了。起码从公民法律层次上,每个人都会有权利对自己的损失有一个主张,但是你要主张的话就得有相对应的证据在里面,这是我经常对客户说的,您主张您的损失这是您的权利,但是你还有义务对损失这块举证,包括对你有利的证据,你能尽量保证损失情况的证据提供,不管从哪个角度解决这个事情,都是必须的东西。
比如说在保险理赔,双方的话,车主会和理赔关系更多一些,车主发生事故以后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材料呢?
黄坤:首先是事故上的材料,这是必须的。
事故的?
黄坤:证明材料,比如事故认定书,他前期可能有些材料并没有拿到或还没有。
保单之类的吗?
黄坤:比如他碰人了,他是个全责,有些必然趋势就已经有了,他必然对人有一赔偿,但他现在手中没有这些东西,比如相关证明等等,首先伤者也还没准备好,有些事情可以前期去做的,向保险公司咨询,这个事情现在已经到什么地步了,我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比如我们经常会提示我们的客户保存好费用的单证、证明,事故认定书都保存好,而且拿到这些单证的时候都要注意,相关的名字不要写错,尽量能保证字迹的完整,因为我们经常会遇到那种事故认定书拿出来以后都是一片一片的了,我们还要再拼,有些人可能不太注意这个事情,所以,要保证这个东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比如我们去医院,特别是急诊,一慌乱的话,比如有口音或一慌乱说错了,在医院难免会写错字或者写同音字之类的,这个事情也一定要去纠正它。当这个事情处于一个阶段的时候,比如他还受到别的损伤,再和保险公司咨询,如果赔偿的话,根据保险合同应该怎么去做,这个事情是要一步一步去做的,不可能我一步到位。
是不是我们要做的,比如我作为车主要做的就是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后面哪一步该做什么保险公司会告诉我,是这样吧?
黄坤:也可以这么理解,但这是一个沟通的过程。我们刚才提到的及时报案,及时地反映这个情况,起码从道德层次来说,你不能置之不理。
三责险、车损险可保障交通事故损失
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这样的事故。保险算是财物补偿,当发生风险的时候,可能会有一笔支出,保险作为补偿的一个工具。那么对购买保险这块您有什么建议吗?
黄坤:首先要建立一个…我没有想好这个词汇形容它,因为大家要有这个意识,保险是个商品,它对你可能会发生的一些未知的危险会有一个保障,但是很多车主就经常跟我提到的,我以前买了多少保险一直都没出事情,但这个事情说其实话谁都不想出,对保险现在的赔偿来说,比如说北京地区的赔偿标准和死亡赔偿金,光死亡赔偿金这一项就会达到72万了,明年颁布的执行标准会是什么情况,你想你的保险该上多少钱?
而且刚才我们还提到了责任,因为保险赔偿也是根据你的事故责任来补偿关系的话,每个人都尽量能有一个想法,自己都会有一个想法在里面,经常我和车主沟通的话,有的车主说明年我该上什么样的,可能经过一个事情之后,他会对这个事情有个深刻的认识,没有经过这个事情的话,要说一些建议的话,起码从我站的角度来说,这个建议不大好出,给人感觉你在推销。
但是要从这个事情来说,比如每年发生这么多交通事故,它的相关事故比例、死亡比例、伤残比例来说,你要有一个保障在里面,你只是花一点钱,但对你的保障有可能是个很大的保障。比如您要是出现一个全责的事故,造成对方的死亡,光死亡赔偿金这一项就得70多万,但对一般的老百姓家庭,你一次性拿出70万的现金起码是很困难,不现实的事情。
具体有哪些保险这块,车主都有比较泛的认识,都知道交强险是必须要买的,但商业保险哪些可以保交通事故不是很明白。
黄坤:主要是商业三责险,还有车损险,这可能是在交通事故里发生比较多的,特别是商业三责险,因为商业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超限额之外的一个补充。交强险的金额其实很少,相对现在的水平来说,比如医疗费限额只有1万,他有责的情况下,交强险是分有责无责的,有责的话医药费是1万,死亡伤残限额是11万,财产损失限额是2000元,对现在一般小事故来说,因为小事故还是占大多数,现在很多司机开车还是很小心的,包括路段有很多小事故,交强险基本就够了。但难免会也大事故发生,大事故发生超过交强险部分上限,就可以补充这一块,有很多司机土话来说就是有另外一个保险来兜着它。
三责险其实保的是个责任?
黄坤:对,都是责任。
车损险也是责任?
黄坤:也是责任。
这有些什么不同?
黄坤:首先这个事情发生之后你在这个事故里占有什么样的责任,你就有对应承担这个责任的义务,而保险也一样,你在这个事故里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对应它的条款来说就有相对应的责任在里面。
我理解的三者险是,你在撞了别人以后对别人有个赔偿的责任,这个保险是可以来赔偿的,那么车损险是不是更多是自己损失的赔偿,也会和对方有关系吗?
黄坤:就刚才我们提到一个责任,比如这个事故你的车我的车咱们碰了,我的车是次要责任,你的车是主要责任,但从赔偿来说,我要赔偿您的损失,您也要赔偿我的损失。但这个损失该怎么承担,那好,这个责任在里面。
您觉得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对我们的路人或者司机他们的权益保护方面是个什么样的状况?您有没有什么建议?
黄坤:应该说这个保障是逐步完善的情况,这个事情是有它的滞后性的,因为每个人包括个人、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来说,有些事情它永远都是滞后的,不可能前瞻到很靠前,哪怕你真把这个事情看到那一步了,但从现实这儿有它的局限性在里面,很多人是接受不了的,但是当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时候就会恍然大悟,原来当年提到过这个事情,所以我们只能就现实就事论事,您刚才说滞后性在里面就难免造成一些事情不太尽如人意,这就是为什么每一年赔偿标准都会不一样,而每年对应的环境、方法、趋势都有它的不一样在里面。我们都不是神仙,我们只能说把这个事情尽量做到公平。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纪念日,您还有什么想要对网友说的吗?
黄坤: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我们要尽量去遵守规则,如果大家都遵守规则的话,这是个很简单的事情,也会让我们这个环境变得很简,也会让这个事故率尽量不要发生,不要存在任何侥幸的心理,这个事故对每个人来说有可能会是一个终身的事情,也有可能你占了一时的小便宜,而对后面来说这个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所以能不占就不占吧。
主持人:以上就是我们今天的全部节目。希望我们的节目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收看,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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