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访问国外途中被指控强奸女导游
【摘要】一个人在国外有时候会代表整个国家的形象。有些时候仅仅因为某些人的行为就会给国家形象造成损害。以下事件也告诉我们,导游并非一个安全的职业。
广东一官员在澳洲访问期间因涉嫌强奸罪被当地警方逮捕,目前仍在当地法庭上争取保释回国,该事件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发中国网民持续热议。
据墨尔本媒体报道,中译名为“Jingsong Song”的中国官员在澳洲访问期间,被控强奸1名为其代表团进行导游服务的女大学生。
现年43岁的Jingsong Song是中国广东一城市规划机构的负责人。今年8月,他在新南威尔士州被捕并引渡至墨尔本,至今每天都必须向当地警方报到。
Song在接受了包括上交护照、不得离开澳大利亚等条件后获得保释,然而能否回国尚是未知数。当地时间上周四,他在墨尔本治安法庭出庭聆讯,申请变更保释条件,以便自己可以回到中国。他提出的条件包括每天向广州当地警方报到,每月返回维多利亚州一次。
治安法官巴克斯表示,Song还准备了5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85万元)的保释金,他的两位朋友还提供了额外的15万澳元(约合人民币85.6万元)的保释金。但墨尔本警方对这个保释条件表示反对,理由是担心Song归国后便不会再回到澳大利亚。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12日表示,涉案者确系该院副院长宋劲松。不过宋是用因私出国护照赴澳大利亚,行程并非由院方安排。
宋劲松被控“指奸”
在澳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若能回国可能得以减轻刑罚
笔者采访了解到,宋劲松在墨尔本被指控的罪名为“指奸”。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法律规定,强奸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但法律人士却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这一行为却不构成强奸罪,所涉罪名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的相关规定,若宋劲松放弃保释金回国后滞留中国,不回澳大利亚受审,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可能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根据条约规定,双方均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国民。若中国以国籍为由拒绝引渡,则中国应当将该案件提交本国主管机关以便根据中国国内法提起刑事诉讼。而澳大利亚应当向中国提供与该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据。”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表示。
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若宋劲松弃保或被墨尔本法院判处罪名成立,中国法院仍然可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玉忠表示,毕竟两国法律量刑不同,宋若被引渡回国,争取减轻处罚也是“权宜之计”。
有专家表示,此事经媒体发酵后已关系中国司法形象和中国外交事宜,宋即使被引渡回国,依然会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慧择提示:导游实际上是一份危险系数极高的工作,既要向游客进行讲解,还要保护游客安全,而往往容易忽略自身安全问题。如果您是一名导游,更应该注意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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