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工伤复发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救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工伤复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职工工伤复发住院治疗的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复发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享有工伤康复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慧择提示:由以上介绍,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只要确认是工伤复发,就可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补偿内容主要包括工伤医疗救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