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慧择提示:台州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而且还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有求职要求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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