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险公司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节日的,为配合光棍节发展,保险公司推出针对适龄单身男女青年推出限量版“脱光险”。对于脱光险,人们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和中秋赏月险一样,这无疑又是一个噱头。调查显示,“脱光险”实质上是经过包装的意外险。
细看研究产品条款不难发现平安公司通过限量发行、与非金融机构绑定等方式,在推广公司网销渠道、提升公司知名度以及改良群众对于意外保险认知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脱光险”作为一种产品创新,许多方面仍值得斟酌。
一方面,保险采取限量销售是否合理?以“大土豪脱光险”为例,假定十份限量全部卖出,保费收入为11110元,不考虑公司与百合网等机构的合作费用以及险种设计推广的费用,只要有一人出险,险种就会亏损;即使一年内无人出险,只要有两人在指定日期结婚,保险也是亏损的。忽略购买者的逆选择,“脱光险”也几乎没有盈利的可能,保险公司仅仅是赔本赚吆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否能保证限量出售产品?销售十份“大土豪脱光险”十分轻松,面对抢购人群,保险公司是否会真的只销售1110份保险?若曝出增额销售,将对保险网络销售乃至整个保险行业产生不良影响。
但如果不论是何种类型的产品创新,都不能偏离保险的最基本原则。其一,保险以大数法则为基础,限量销售限制同质风险分散,不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其二,保险以最大诚信为原则,当保险公司与其他机构联合推出附加服务时,两者的信用也绑定在一起,合作机构如果失信,也将影响保险公司的形象。其三,保险应以转移风险为主要目的,要明确可保风险。前期热议的“熊孩子保险”之所以叫好不叫座,是因为传统认知上,家长教育孩子的职责不能通过保险转移,同样孩子犯错导致的经济风险亦不需要通过保险转移。
保险公司在新产品推广中,需要注意宣传的侧重点。现阶段群众对保险的理解尚不成熟,“脱光险”“赏月险”等抓人眼球的词汇也会模糊群众对保险的基本认识,将保险与赌博对等,不利于保险理念的推广。推广手段如打折促销、限量购买等方式,需要考虑对整个风险池的影响。产品创新不仅仅是与时髦词汇接轨,更要从理念上深化保险概念,为消费者创造多元化的风险转移方式。
慧择提示:创新是保险发展的源泉,但如果营销噱头大于产品本身,对于保险行业是得不偿失的。保险创新应该是一种理智的创新,应该是一种以需求为基准的创新,不计后果的盲目创新,消费者最终还是不买账的。
细看研究产品条款不难发现平安公司通过限量发行、与非金融机构绑定等方式,在推广公司网销渠道、提升公司知名度以及改良群众对于意外保险认知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脱光险”作为一种产品创新,许多方面仍值得斟酌。
一方面,保险采取限量销售是否合理?以“大土豪脱光险”为例,假定十份限量全部卖出,保费收入为11110元,不考虑公司与百合网等机构的合作费用以及险种设计推广的费用,只要有一人出险,险种就会亏损;即使一年内无人出险,只要有两人在指定日期结婚,保险也是亏损的。忽略购买者的逆选择,“脱光险”也几乎没有盈利的可能,保险公司仅仅是赔本赚吆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否能保证限量出售产品?销售十份“大土豪脱光险”十分轻松,面对抢购人群,保险公司是否会真的只销售1110份保险?若曝出增额销售,将对保险网络销售乃至整个保险行业产生不良影响。
但如果不论是何种类型的产品创新,都不能偏离保险的最基本原则。其一,保险以大数法则为基础,限量销售限制同质风险分散,不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其二,保险以最大诚信为原则,当保险公司与其他机构联合推出附加服务时,两者的信用也绑定在一起,合作机构如果失信,也将影响保险公司的形象。其三,保险应以转移风险为主要目的,要明确可保风险。前期热议的“熊孩子保险”之所以叫好不叫座,是因为传统认知上,家长教育孩子的职责不能通过保险转移,同样孩子犯错导致的经济风险亦不需要通过保险转移。
保险公司在新产品推广中,需要注意宣传的侧重点。现阶段群众对保险的理解尚不成熟,“脱光险”“赏月险”等抓人眼球的词汇也会模糊群众对保险的基本认识,将保险与赌博对等,不利于保险理念的推广。推广手段如打折促销、限量购买等方式,需要考虑对整个风险池的影响。产品创新不仅仅是与时髦词汇接轨,更要从理念上深化保险概念,为消费者创造多元化的风险转移方式。
慧择提示:创新是保险发展的源泉,但如果营销噱头大于产品本身,对于保险行业是得不偿失的。保险创新应该是一种理智的创新,应该是一种以需求为基准的创新,不计后果的盲目创新,消费者最终还是不买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