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续费保单变废纸
“我交了1万多元的保费,现在手中的保单却是废纸一张,白交了。”姜女士说,2004年和2005年,她从熟人手中买了两份分红险,每年共交保费3200多元,缴费期为20年,前前后后一共交了1万多元。2008年底,因为搬家,姜女士与保险公司失去联系,保费没有续缴。 今年,姜女士准备出国定居,想要退掉保险,可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她,保单已经过期失效很久了,保单现金价值直接清零。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因为姜女士在签定的保险合同中,打勾选择了合同第八条“同意自动垫交保费”功能,所以,2008年忘记缴费,且过了60天的宽限期之后,就会用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来自动垫交下一期保费。
保单显示,2008年,两份保单的现金价值分别为1620元和2200元,因垫交保费,两份保单的现金价值都在2010年消耗完。退保是按照现金价值退给客户,所以客户拿不到一分钱。加上姜女士联系方式变更,业务员也已离职,无法联系其续保,姜女士的保险已完全失效。
“自动垫交保费”具有杀伤力
保险专家王某介绍,大部分长期重疾险和分红险都设计了自动垫交保费的选项。如果客户选择此项功能,当其在交费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有欠款要扣除)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对于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本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合同效力中止。
不同公司产品的自动垫交保费功能的形式不同,有的已经直接写入产品条款,有的则以勾选项的形式出现,需客户自己选择。自动垫交功能并非有利无害,特别对于中途有意退保的人士来说,自动垫交会将其保单现金价值消耗,影响其退保时的保单收益。如果拖延时间太长,可能会把保单的所有现金价值垫交完,出现最后想要退保退不到钱的情况。
慧择提示: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合同内容。案例中针对“自动垫交”功能,保险公司应向客户说明可能会导致的后果和风险。针对缴费方式等重要内容,保险公司应当尽到通知提示义务,由客户签字确认用何种方式缴费,而不应采用直接打勾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