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此外,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死亡后,按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所需费用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慧择提示:上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慧择保险网无关。慧择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
相关文章
预约咨询
资深顾问免费为你解答
今天已有0人提交预约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精品推荐
更多